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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面向2023届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告(博士岗位)》规定的程序,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公开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工作通过公开报名、面谈,已进入择优聘用程序。根据面谈、体检、考核结果,在合格人员中,经研究,确定下列1名拟聘用人员,现公示名单如下:
招聘单位 | 拟聘岗 位 |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籍贯 | 学历及 学位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备注 |
浙江省宁波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 仪器分析(专技) | 崔晓敏 | 女 | 1988.10 | 湖北洪湖 | 研究生/博士 | 清华大学环境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 | 2023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
1.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算起;
2.对上述拟聘用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宁波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人事处和驻局纪检监察组反映,组织人事处联系电话:0574-87030951,驻局纪检组联系电话:0574-89181660;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