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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按照上级有关工程建筑领域工伤保险专项整治行动要求,以工作走在前、效果落实处为目标,重点解决辖区建筑领域工伤保险参保覆盖不全、用工管理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坚决守好民生底线和基金安全,取得一定成效。6月份行动开展以来,认定建筑工伤72件,占月工伤认定数的24.57%,相比上半年建筑工伤总量占比下降1.79%。核查发现20个应缴未缴工地,已整改完毕17个,追缴建筑工伤保险费935359元。
一是制度建设做加法,确保严格规范。一是完善建筑工伤申报材料。在一般的工伤申报需要提交材料外,增加总包施工合同和劳务分包合同,且规定考勤材料必须是受伤工人当天在建筑工地的实名制考勤机导出的考勤记录。二是严格建筑工伤调查过程。对有实名制考勤的建筑工伤,委托第三方保险公司在调查过程中现场确认受伤工人事发当日工地实名制考勤记录,并对两个证人的实名制考勤记录也予以核实;对没有实名制考勤的建筑工伤,在第三方保险公司调查核实的基数上,再次进行复核,并将一年内三次以上发生类似情况的工地移交劳动监察部门,以未实行实名制考勤为由进行查处。三是推行建设项目工伤认定公示制。上半年,已在全区57个建筑工地张贴发布88份建设项目工伤认定公示文书,涉及164个申请工伤案件。通过建设项目工伤认定公示,发现一起工地外受伤工地内申报的疑似骗保案件,已转交公安进一步调查中。
二是优化程序做减法,实现服务靠前。一是主动问询减困惑。接收工伤保险待遇审核窗口件时,主动问询经办人员工伤保险待遇是否存在单位垫付的事实,若无垫付情形,明确告知对方待遇应直接支付到个人社保卡账户中;二是主动告知减差错。对请求工伤待遇支付到单位账户的,要求对方提供单位垫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依据,写明具体垫付的项目,并经员工签字确认;三是主动联系减风险。在核查过程中,主动通过电话、微信联系工伤员工等方式,对本人一一核实待遇支付情况是否属实。工伤待遇支付业务从原来1-5月份差评件占比3.2%实现了到6月份的满意度100%。
三是宣传教育做乘法,做到人尽皆知。采取点面相乘的方式,持续推动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宣传地域、人员全覆盖,行动开展以来,共走访建筑工地近20家,举办现场宣传培训会3场。点上,利用与保险公司一起现场调查事故多发工地工伤为契机,约谈工地项目经理,宣传培训工伤保险政策,要求工地建立工伤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安全生产措施,尽量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并以通报典型案例的方式提醒防范工地外受伤工地内申报等相互串通、虚报工伤的骗保行为。面上,联合镇乡、街道和劳动监察部门,在辖区工地开展建筑工地《工伤保险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集中宣传日等活动,主要针对镇乡、街道所属建筑工地的项目经理、劳资专管员等,积极推动工伤保险知识走进建设项目工地,增强广大用人单位和职工知法守法意识和工伤预防除险保安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