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实施细则》(甬人社发〔2020〕41号)文件精神,下列个人符合补贴申报条件(见附件1、2),现予以公示。
对以上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向宁波市就业管理中心反映。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算起。反映情况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联系电话:0574-83867361。
宁波市就业管理中心
2023年6月7日
附件1: 市统筹区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公示名单(2023年一季度)
附件2:市统筹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公示名单(2023年5月)
市统筹区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公示(2023一季度).xls
市统筹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公示 (2023.5).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