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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政协信息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来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 发布时间:2023-07-12 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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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宁波市政协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宁波市政协信息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政协信息中心是宁波市政协办公厅所属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主要承担规划、建设、管理和维护市政协各类信息化系统;指导区(县、市)政协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工作;承担市政协相关会议、活动的信息保障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规守纪、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单  位

    岗  位

    岗位类别

    人数

    职位职责

    学历(学位)、专业要求

    其他资格条件

    宁波市政协信息中心

    数字化改革

    管理岗位

    1

    负责政协信息平台开发、建设和维护。

    学历(学位)要求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专业要求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

    年龄35周岁及以下。

    注: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2023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需在2023年9月30日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23年普通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4年2月29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到时未取得的不予录用),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报名时提供国(境)外院校主干课程证明。

    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0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毕业),或同期毕业并可在2023年12月底前取得学位证书和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2023年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时间:2023年7月21日9时至7月24日16时。

    报考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https://bm.nbrc.com.cn/),选择进入“宁波市政协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宁波市政协信息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了解掌握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 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7月25日9时至7月26日16时。

    此期间,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提供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初审期间系统不对考生开放。

    3. 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3年7月27日9时至16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4. 缴费确认

    时间:2023年7月28日9时至8月1日16时。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选择进入“宁波市政协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宁波市政协信息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注:完成缴费才算报名成功)。

    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科/人(浙价费〔2018〕21号)

    报考同一岗位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缴费确认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5. 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3年8月10日9时至8月13日14时。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选择进入“宁波市政协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宁波市政协信息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面试试题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 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考试初定8月中旬,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届时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如出现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的成绩相同,可并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内在政协宁波市委员会网站上公布。

    2. 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将在面试前,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将在政协宁波市委员会官方网站上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者请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社保缴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作自动放弃。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因资格审查未通过或自动放弃而产生的空缺面试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参加资格复审。

    3. 面试

    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放弃面试出现的空缺入围名额不再递补。

    4. 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科目。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察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政协宁波市委员会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同时在政协宁波市委员会及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89182096、89182237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9182098。

    宁波市政协办公厅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