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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防(民防)指挥信息中心公开招聘公告
  • 来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 发布时间:2023-07-12 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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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市人防办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同意,宁波市人防(民防)指挥信息中心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名。现就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人防(民防)指挥信息中心是宁波市国防动员办公室下属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处级。主要承担:人防通信设施设备、防空警报和指挥自动化系统、人防指挥所的日常维护、管理和使用;国防动员数字化建设技术保障等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单位

    招聘

    岗位

    岗位

    类别

    人数

    岗位

    职责

    招聘专业及

    学历(学位)要求

    招聘

    范围

    其他资格条件

    宁波市人防(民防)指挥信息中心

    技术岗A

    专业

    技术

    1

    从事网络通信、信息化基础设施项目管理及运维等相关工作;有高空作业及夜间值班需要。

    信息与通信工程类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全国

    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男性

    宁波市人防(民防)指挥信息中心

    技术岗B

    专业

    技术

    2

    从事信息化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应用系统开发、数字化建设等相关工作。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软件工程类、网络空间安全类、测绘科学与技术类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全国

    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备注:1.年龄时间截止为公告发布之日。2.历届生须已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3.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毕业)可凭学生证、就业协议或就业推荐表报名,但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23年普通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4年2月29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国(境)外留学人员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0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毕业),或同期毕业并可在2023年12月底前取得学位证书和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2023年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21日9时至7月24日16时。

    2.报名方法: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考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2023宁波市人防(民防)指挥信息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职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3.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7月25日9时至7月26日16时。

    此期间,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初审期间不对考生开放系统。

    4.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3年7月27日9时至16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1天内完成。

    5.缴费确认

    时间:2023年7月28日9时至8月1日16时。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进入“2023宁波市人防(民防)指挥信息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注:完成缴费才算报名成功)。报考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科/人(浙价费〔2018〕21号)

    6.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3年8月10日9时至8月13日14时。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进入“2023宁波市人防(民防)指挥信息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所有命题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与岗位相关的综合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考试初定8月中旬,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届时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国防动员办公室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各面试对象应在规定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持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须到所在地户证中心开具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持就业协议和学校推荐表)等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和参加资格复审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面试资格,由此而空缺的面试名额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并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及必须具备的岗位专业知识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面试空缺入围名额不替补。

    4、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 :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科目/面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察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国防动员办公室网站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宁波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宁波市国防动员办公室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属于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未取得的取消录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83061809-20082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3061820

    宁波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