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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根据浙江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关于组织推荐第一届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有关要求,经各区(县、市)、有关开发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审核推荐,宁波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审议,研究提出了1个集体和1名个人作为拟提名对象。现公示如下:
一、拟推荐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处(宁波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
二、拟推荐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个人:
宁波市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级干部 李茂宏
1.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2023年7月17日至21日止。受理时间为: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6时。
2.如对上述拟推荐提名对象有异议,请向宁波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反映。同时,请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以利于调查核实和反馈情况。联系人:彭老师,联系电话:0574-89185690。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宁波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