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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2023年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教师)公告》(2023年4月3日)要求规定的程序,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通过公开报名、面试、考核已进入择优聘用程序。根据面试和考核结果,在合格人员中,经学校研究择优确定下列拟聘用人员,现公示名单如下:
序号 | 拟聘 岗位 | 姓名 | 性别 | 出生 日期 | 专业 | 学历及学位 | 备注 |
1 | 专业技术 | 余晓立 | 女 | 1996.04 | 金融学 | 博士研究生 | |
2 | 专业技术 | 欧旭 | 女 | 1993.08 | 产业经济学 | 博士研究生 | |
3 | 专业技术 | 郑钰莹 | 女 | 1994.04 | 国际经营与贸易 | 博士研究生 | |
4 | 专业技术 | 单长涛 | 男 | 1985.07 | 中国哲学 | 博士研究生 | |
5 | 专业技术 | 周霜 | 女 | 1991.12 | 光学工程 | 博士研究生 | |
6 | 专业技术 | 李敬雯 | 女 | 1994.02 | 物理化学 | 博士研究生 | |
7 | 专业技术 | 江紫红 | 女 | 1993.5 | 电子 | 博士研究生 |
1、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算起;
2、对上述拟聘用人员如有异议,请向浙大宁波理工学院纪检监察室和人事处反映:
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0574-88229097,联系人:许琼波
人事处联系电话:0574—88229016,联系人:黄嫣。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
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