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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公示
  • 来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 发布时间:2023-08-29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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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办法,经事业单位及其相关部门考察、调档、审核,现将拟交流人员公示如下: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毕业院校及专业

    学历

    及学位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名称及取得时间

    首次进入的事业单位、时间及方式

    原工作单位

    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原聘岗位等级时间

    拟调入单位

    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备注

    冯  晨

    1981.02

    宁波教育学院体育教育专业

    大学

    宁波市海曙区段塘学校2001.08

    公开招聘

    宁波市雅戈尔实验学校

    专技十一级

    2006.08

    宁波市公用事业指导中心

    九级职员

    1.本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8月30日起至9月5日止。受理时间为: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半。

    2.对上述拟交流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宁波市纪委监委驻市司法局纪检监察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组织人事处反映。驻市司法局纪检监察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组织人事处联系电话:87300251、87191131,联系人:邵老师、刘老师。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

    2023年0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