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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公示
  • 来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 发布时间:2023-08-29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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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办法,经事业单位及其相关部门考察、调档、审核,现将拟交流人员公示如下: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毕业院校及专业

    学历

    及学位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名称及取得时间

    首次进入的事业单位、时间及方式

    原工作单位

    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原聘岗位等级时间

    拟调入单位

    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备注

    叶桂香

    1983.05

    山东泰山医学院

    护理专业

    大学

    学士

    副主任护师 2019.9.30

    三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07.08公开招聘

    三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专技九级

    2018.07

    宁波市华慈医院

    专技九级

    1.本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8月30日起至9月5日止。受理时间为: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半。

    2.对上述拟交流人员如有异议,请向请向宁波市卫健委人事处反映;

    联系电话: 0574—89183887;联系人:阮老师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宁波市卫健委

    2023年0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