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
保护视力色:
共青团宁波市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来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 发布时间:2023-08-31 16:49
  •     
  • 阅读次数:
  •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共青团宁波市委所属宁波市青少年宫(市志愿者服务指导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青少年宫(市志愿者服务指导中心)为共青团宁波市委下属事业单位,分类类别为公益二类,机构规格为正处级,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主要职责是: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开展青少年校外科技体育、文化艺术、劳动实践、自护体验、国防教育和对外交流等公益性教育教学体验活动;协助做好全市少先队组织建设和主题教育实践工作;开拓青少年社会事务服务和“青”字号项目实施;做好全市志愿者及志愿服务日常管理运行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单位

    招聘

    岗位

    岗位

    类别

    人数

    岗位

    主要职责

    招聘专业及学历(学位)要求

    招聘范围

    资格条件

    宁波市青少年宫(市志愿者服务指导中心)

    书法教师

    专技十二级

    1

    开展书法学科教育教学培训工作;协助开展书法学科建设、社团建设和青少年书法比赛交流活动等组织管理工作。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本科:书法学;研究生:美术学(书法方向)。

    本科和研究生阶段均须满足专业要求。

    面向全国

    1.年龄35周岁及以下;

    2.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或历届生;

    3.历届生须具有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4.有教师资格证。

    注:1.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2.历届生须已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3.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毕业)可凭就业协议或就业推荐表报名,但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23年普通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4年1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国(境)外留学人员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0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毕业),或同期毕业并可在2023年12月底前取得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2023年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 网上报名

    时间:2023年9月11日9:00至9月13日16:00。

    报考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进入“宁波市部分市本级、区(县、市)事业单位8月份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单位一个职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 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9月14日9:00至9月17日16:00。

    此期间,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提供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初审期间系统不对考生开放。

    3. 查询

    时间:2023年9月18日9:00-16:00。

    已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同一岗位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4. 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3年10月11日9:00至10月14日14:00。

    已报名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进入“宁波市部分市本级、区(县、市)事业单位8月份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加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专业技能测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测试初定10月中旬,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届时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

    专业技能测试后,根据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和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考后15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共青团网站(http://www.nbyouth.com/)上公布。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的提供经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簿首面和本人信息页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凭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凭国外学籍证明)、教师资格证、成绩证书、获奖(入展)证书、专业技能测试准考证和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历届生还需提供养老保险缴费凭据或劳动(聘用)合同等相关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通过资格复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作放弃。由此产生的面试空缺名额根据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专业技能测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学活动组织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专业知识、综合知识等。面试总分为100分,成绩不足60分者淘汰。

    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面试空缺名额不递补。

    4.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的60%和面试成绩的4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面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察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共青团网站(http://www.nbyouth.com/)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到招聘指标数的3倍位次为止,以后位次人员不得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共青团宁波市委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同时在市人社局及宁波共青团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87175076。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9186685。

    共青团宁波市委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