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23年7月12日)规定的程序,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所属事业单位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保障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已进入择优聘用程序。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在合格人员中,经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下列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如下:
序号 | 拟聘岗位 |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专业 | 学历 及学位 | 职称及执业资格 和取得时间 |
1 | 法官助理岗位 | 章诗凡 | 女 | 1998.09 | 法学专业 | 大学 法学学士 |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2023.06 |
2 | 财务岗位 | 邵婵 | 女 | 1994.01 | 财务管理专业 | 大学 管理学学士 | 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2018.05 |
1.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从9月12日起至21日止。受理时间为: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
2.对上述拟聘用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督察室反映。
联系电话:0574—87009313,联系人:赵老师。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