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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2023年宁波大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教师)公告(2023年04月19日)规定程序,宁波大学公开招聘工作经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已进入择优聘用程序。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结果,在合格人员中经学校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择优确定以下拟聘人员,现公示名单如下:
序号 | 拟聘 岗位 |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专业 | 学历、学位 | 备注 |
1 | 专技 | 汪潇灏 | 女 | 1984.08 | 美学 | 博士研究生、博士 | |
2 | 专技 | 马晓莉 | 女 | 1993.04 | 心理学 | 博士研究生、博士 | |
3 | 专技 | 刘梦如 | 女 | 1989.06 | 日语 | 博士研究生、博士 |
1、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算起;
2、对以上公示拟聘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宁波大学纪委办公室、人事处反映;
联系电话:0574-87600092、87600288;
联系人:傅老师、伊老师;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宁波大学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