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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高校学生技能评价需要,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支持高校建立技能人才评价体系,依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推进高校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23〕34号)有关要求,经高校自愿申报、专家评估等环节,现将宁波财经学院等5家拟开展技能等级认定首批市属高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1月12日至1月18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署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老师,贺老师
联系方式:0574-89583367,89298047
地址:宁波市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95号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