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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公示
  • 来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 发布时间:2024-01-08 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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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办法,经事业单位及其相关部门考察、调档、审核,现将拟交流人员公示如下: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毕业院校及专业

    学历

    及学位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名称及取得时间

    首次进入的事业单位、时间及方式

    原工作单位

    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原聘岗位等级时间

    拟调入单位

    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备注

    周树红

    1970年1月

    浙江大学茶学

    研究生

    硕士

    副研究员

    2010年12月

    浙江农业大学1994年8月大中专毕业生分配

    浙江大学

    六级职员

    专技五级

    2009.12;2022.06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

    五级职员

    专技五级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2008年1月起任正处级

    1.本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1月9日起至1月15日止。受理时间为: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6时。

    2.对上述拟交流人员如有异议,请向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反映。联系电话:0754-88229016 ,联系人:黄老师。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