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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 来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 发布时间:2024-10-25 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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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决定下属宁波市市级机关第一幼儿园和宁波市市级机关第二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幼儿教师、托育教师各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3所幼儿园,即宁波市市级机关第一幼儿园、宁波市市级机关第二幼儿园、宁波市东部新城中心幼儿园(本次不招聘),共有8 个园区。机关幼儿园为公益二类财政部分补助事业单位。主要承担为适龄儿童提供保育和教育服务,重点保障宁波市机关工作人员子女入托。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专业技术测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单位

    招聘

    岗位

    岗位类别

    人数

    岗位

    职责

    招聘专业及

    学历(学位)要求

    招聘

    范围

    其他资格条件

    宁波市市级机关第一幼儿园

    岗位一

    幼儿

    教师

    专技

    1

    承担幼儿园教育教学实践工作

    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均为学前教育专业。

    全国

    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宁波市市级机关第二幼儿园

    岗位二

    托育

    教师

    专技

    1

    承担托育中心0-3岁婴幼儿托育实践工作

    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

    专业: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

    全国

    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注:应聘人员属于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可凭就业推荐表或学生证报名,且须在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并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属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也可等同于国内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以所学课程名称为依据。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2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毕业),或同期毕业并可在2024年12月底前取得学位证书和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2025年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24年10月29日9:00至11月4日16:00,报考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点击进入“宁波市部分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单位一个职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11月5日9:00至11月7日16:00

    此期间,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提供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初审期间系统不对考生开放。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三)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4年11月8日9:00至11月8日16:00

    已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四)缴费确认

    时间:2024年11月9日9:00至11月11日16:00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市部分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注:完成缴费才算报名成功)。

    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科/人(浙价费〔2018〕21号)

    报考同一岗位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缴费确认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五)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11月28日9:00至 11月30日9:30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市部分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报名咨询联系人,岗位一:宁波市市级机关第一幼儿园 胡老师  电话:0574-87268500;岗位二:宁波市市级机关第二幼儿园  丁老师  电话:0574-87368331

    (六)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专业技术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初定为11月30日,具体时间、地点和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专业技术测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专业技术测试)。笔试成绩和进入专业技术测试人员名单于笔试后15个工作日后在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http://jgswj.ningbo.gov.cn/)上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2.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将在面试前,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参加资格复审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属于2025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的可凭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属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和中外文课程成绩单)参加资格复审。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作自动放弃。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领取《专业技术测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专业技术测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因资格审查未通过或自动放弃而产生空缺的专业技术测试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参加资格复审。

    3.专业技术测试

    专业技术测试包括基础业务技能测试和试讲两项内容,各占50%,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专业技术测试的时间、地点、考试内容及具体要求等详见《专业技术测试通知》。参加测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的,视作放弃,因放弃空缺的专业技术测试入围名额不再递补。

    4.成绩

    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专业测试成绩的60%之和,满分100分。在专业技术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科目。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察人员名单于专业技术测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http://jgswj.ningbo.gov.cn/)网站上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体检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并同时参照《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浙卫发〔1999〕405号)相关规定执行。

    体检结束后,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幼儿教师岗位在专业技术测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由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安排用人单位,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录用资格。空缺名额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录用人员属于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或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被录用后须在录用起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其中岗位二还需取得保育师证书;2023、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在录用前取得上述证书。未取得证书的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9292268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人事处。

    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