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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4年宁波市劳动关系协调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来源:卡鉴中心来源: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10-29 10:56     阅读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劳动关系协调员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加强劳动关 系协调员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发展,按照《关 于公布2024年宁波市职业技能竞赛计划的通知》(甬人社办发 〔2024〕6号)和《浙江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要求,协会将 组织开展2024年宁波市劳动关系协调职业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宁波市建筑业协会

承办单位:宁波市江北区建筑业协会

宁波市江北区诚慧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二 、竞赛类别

市级二类

三、时间地点

比赛时间:10月26日

比赛地点:宁波市仓储路277号1号楼(宁波市江北区诚慧职 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四 、竞赛项目

劳动关系协调

五、竞赛内容

(一)比赛内容

采用理论知识加操作技能的方式,命题以《劳动关系协调员 国家职业标准》三级(高级工)等级要求为主,适当增加30%二级(技 师)考核内容。理论考试采用无纸化考试方式。

(二)评分标准

理论成绩占30%,实操成绩占70%。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以实操 成绩高低决定最终名次。

六 、参赛对象

职工参赛对象为16周岁以上、法定退休年龄以内,具有宁波 市户籍(或居住证)或在宁波参加社会保险(含单一险)不低于6个  月的相关职业(工种)从业人员。

七、参赛人数

根据竞赛设备场地情况,报名人数限500人,按报名顺序额 满为止。

八、奖项设置

参赛人数超过30人时,奖项设置如下:

1.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除一、二、三

等奖外,设置优胜奖;获奖总人数不超过参赛选手总数的50%。

2.一 、二 、三等奖获得者,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两部分成绩   均合格的,由人社部门按规定核发“劳动关系协调师”技师(二级)  技能等级证书;优胜奖获得者,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两部分成绩   均合格的,由人社部门按规定核发“劳动关系协调师”高级工(三  级)技能等级证书;已有竞赛技术文件编制标准等级及以上证书的, 不再重复发证。

3.参赛人数30人以下时,一般不予奖励(含核发证书)。

九、报名方式

1.登录竞赛网站,进入竞赛报名通道进行报名。

2、报名网址:

https://zyn1.r1sbt.zj.gov.cn/002/client/index7.jsp

3.报名联系人:曹老师:0574-87311703朱老师0574-87811219 4.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8日

5.参赛选手只准携带身份证件、参赛证、黑色墨水笔参加考 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