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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甬劳人仲公告(2024)57号
七颗星语供应链管理(嘉兴)有限公司、上海赤坂亭餐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沈志峰、朱清艳与被申请人七颗星语供应链管理(嘉兴)有限公司,上海赤坂亭餐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工资争议一案,依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两公司公告送达浙甬劳人仲案(2024)1017-1018号劳动争议案件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及有关证据材料,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4年12月24日下午2时30分在本委仲裁一庭(地址:宁波市解放南路257号4楼)开庭审理此案,请提前到本委办理手续并准时到庭参加庭审。逾期不到庭,本委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作出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宁波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