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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办法,经事业单位及其相关部门考察、调档、审核,现将拟交流人员公示如下: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学历及学位 |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名称及取得时间 | 首次进入的事业单位、时间及方式 | 原工作单位 | 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 原聘岗位等级时间 | 拟调入单位 | 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 备注 |
刘智伟 | 男 | 1980.11 | 天津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专业 | 研究生博士 | 副教授2021.12 |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党校2007.08公开招聘 |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党校 | 专技七级 | 2021.12 | 宁波财经学院 | 专技七级 | |
雍婧 | 女 | 1987.10 | 新疆伊犁师范学院小学语文教育专业 | 大学 | 无 |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东门街道办事处2011.02公开招聘 |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碱泉街道办事处 | 九级职员 | 2011.02 | 宁波财经学院 | 九级职员 |
1.本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11月27日起至12月3日止。受理时间为: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
2.对上述拟交流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宁波财经学院人事处反映。联系电话:0574-88052286。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宁波财经学院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