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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公示
  • 来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 发布时间:2024-11-26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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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办法,经事业单位及其相关部门考察、调档、审核,现将拟交流人员公示如下: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毕业院校及专业

    学历及学位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名称及取得时间

    首次进入的事业单位、时间及方式

    原工作单位

    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原聘岗位等级时间

    拟调入单位

    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备注

    刘智伟

    1980.11

    天津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专业

    研究生博士

    副教授2021.12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党校2007.08公开招聘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党校

    专技七级

    2021.12

    宁波财经学院

    专技七级


    雍婧

    1987.10

    新疆伊犁师范学院小学语文教育专业

    大学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东门街道办事处2011.02公开招聘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碱泉街道办事处

    九级职员

    2011.02

    宁波财经学院

    九级职员


    1.本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11月27日起至12月3日止。受理时间为: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

    2.对上述拟交流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宁波财经学院人事处反映。联系电话:0574-88052286。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宁波财经学院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