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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新时代宁波工匠遴选工作的通知
  • 来源:职业能力建设处
  • 发布时间:2024-11-29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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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总工会、团委,有关单位:

    为贯彻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高水平培育新时代宁波工匠队伍的相关文件精神,落实《中共宁波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波市财政局 宁波市总工会 共青团宁波市委员会关于印发<新时代宁波工匠遴选管理办法>的通知》(甬人社发〔2021〕24号)要求,现就开展2024年新时代宁波工匠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

    (一)遴选工作坚持党管人才、服务发展,高端引领、竞争择优,德技双馨、业内公认的基本原则。

    (二)聚力建设全球智造创新之都,重点从我市经济发展主导产业、重点产业、产业集群和“单项冠军”、“专精特新”企业,以及具有较高技术技能水平的一线在岗产业工人中遴选产生人选。

    (三)新时代宁波工匠要向企业高技能人才和中青年高技能人才倾斜,鼓励推荐女性高技能人才。各层次入选人员中,企业高技能人才原则上不少于80%。宁波杰出工匠入选人员中,45周岁及以下高技能人才原则上不少于50%;宁波工匠入选人员中,40周岁及以下高技能人才原则上不少于50%;宁波青年工匠入选人员中,30周岁及以下高技能人才原则上不少于50%;应有一定比例的女性高技能人才。

    二、遴选数量

    2024年遴选宁波杰出工匠人选10名左右、宁波工匠人选100名左右、宁波青年工匠人选300名左右(遴选指导数见附件1)。

    三、遴选要求

    (一)新时代宁波工匠人选须符合《新时代宁波工匠遴选管理办法》的遴选条件(详见附件2)。

    (二)统筹新时代工匠项目。项目从高到低分为浙江大工匠、宁波大工匠、浙江杰出工匠、宁波杰出工匠、浙江工匠、宁波工匠、浙江青年工匠、宁波青年工匠8个层次。此外,已入选浙江省“百千万”高技能领军人才遴选支持项目的杰出技能人才(包含省级人才计划高技能人才)、拔尖技能人才、优秀技能人才的人员,分别视同浙江杰出工匠、浙江工匠、浙江青年工匠。

    (三)有序开展新时代工匠遴选。按照(浙人社发〔2021〕15号)、(甬人社发〔2021〕24号)要求,符合条件的技能人才当年只能申报一个新时代工匠项目。已入选新时代浙江工匠或新时代宁波工匠较高层次项目的人员,不得再申报低于该层次的项目。

    (四)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取得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专业技术职称的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在各地推荐宁波工匠名额中设置数字类职业专项。

    (五)人选年龄和在职工作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12月31日。距离法定退休年龄3年内的人员,所在单位还需出具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书,承诺对入选人员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返聘3年以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新时代宁波工匠遴选管理工作。按照遴选程序(详见附件3),人力社保、工会、团委作为宁波杰出工匠、宁波工匠、宁波青年工匠项目的实施单位,负责做好相关宣传发动、遴选评审、考核评估,跟踪做好政策落地、待遇落实等工作。各地人力社保部门、工会组织以及团委、用人单位,要自下而上、层层选拔、择优推荐,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建立健全管理使用制度。对新时代宁波工匠培育支持人选要加强服务、重点培养、大胆使用,引导新时代宁波工匠在基层一线岗位中建功立业。

    (二)按照隶属关系申报推荐人选。符合条件的人员由所在基层单位(原则上应与社保缴纳单位一致)进行申报,不得多头和逆向申报。其中申报青年工匠的,每个单位原则上可推荐不超过2人,大中型企业和技师学院可推荐不超过3人。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工会、团委和市级主管部门、省部属在甬单位,为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新时代宁波工匠人选的推荐单位,要提前排摸、统筹布局推荐人选,可结合工作实际对基层单位申报的人选进行实地考评。宁波杰出工匠项目申报资料由市人力社保局负责汇总审查;宁波工匠项目申报资料由市总工会负责汇总审查;宁波青年工匠项目申报资料由团市委负责汇总审查。

    (三)各层次新时代宁波工匠项目应在2024年12月6日前上报纸质材料(要求详见附件4)和PDF电子扫描件、WORD文档(电子扫描件及文档要求一人一档,文档统一命名“姓名-申报单位”),以及各地推荐情况报告(附件7)等材料纸质和电子版。

    1.申请人提供以下材料:申报表(附件5),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要包含照片页、等级页和职业工种页),成果、荣誉材料复印件。申报单位提供以下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单位证照的复印件。以上纸质材料一式二份,统一采用普通A4纸黑白打印(复印),确保文字和图片清楚清晰,装订简单简洁。

    2.推荐单位提供以下材料: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总工会、团委和市级主管部门、省部属在甬单位盖章的推荐函(附件7,含电子版)、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向同级征信、公安等部门征求意见。

    市人力社保局材料报送联系人:陈康义,联系电话:83867311,邮箱:13305742489@139.com,地址:宁波市兴宁东路228号市人力资源大厦B719室。

    市总工会联系人:虞碧霞,联系电话:89189258,电子邮箱:331970682@qq.com,地址:宁波市鄞州区百丈东路2388号宁波市总工会206室。

    团市委联系人:傅凌浩,联系电话:89186670,传真:89186697,电子邮箱:tswcqb@163.com,地址:宁波市宁穿路2001号2号楼1420室。



    附件:1.2024年新时代宁波工匠遴选指导数.docx

               2.新时代宁波工匠遴选条件.docx

               3.新时代宁波工匠遴选程序.docx

               4.纸质申报材料要求.docx

               5.新时代宁波工匠项目申报表.docx

               6.业绩佐证材料汇总表.docx

               7.推荐函(范例).docx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波市总工会 共青团宁波市委员会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