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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宁波大学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专任教师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大学1986年由世界船王包玉刚先生捐资创立,邓小平同志题写校名,建校之初由北京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原杭州大学对口援建,高起点开启办学历程。1996年原宁波大学、宁波师范学院和浙江水产学院宁波分院合并组建新宁波大学。习近平总书记主政浙江期间曾指示:“努力把宁波大学建设成国内一流的地方综合性大学,为浙江建设创新型省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在办学过程中,宁波大学得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关心关爱,得到了省市党委政府和海内外“宁波帮”人士、广大校友和社会各界的鼎力支持,目前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省部市共建高校、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高校、浙江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察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专业知识和能力、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等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不存在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允许报考的情形;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及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见附件。
注:1.各类资格(等级、资质)证书取得时间和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本公告提到的年龄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12月26日(含)以后出生。
2.历届生须已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3.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毕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者,可凭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但须在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25年普通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国(境)外留学人员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2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毕业),或2022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毕业并取得学位证书和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2025年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4.应聘人员不得有不诚信报考记录。
5.招聘岗位身份为事业编制报备员额。
6.对本科专业限定要求的招聘岗位,须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和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取得的不予录用。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程序
1、报名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
时间:2024年12月30日9:00至1月6日16:00。
网址:宁波大学招聘系统(http://zhaopin.nbu.edu.cn/)
报考者进入“立即注册”,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严格按照招聘岗位所设条件进行报名(不如实填写的,取消报名资格),逾期则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5年1月7日9:00至1月9日16:00。
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期间,报名系统不再对报考人员开放。证件不全、提供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3.其他
报考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和招聘计划数之比须不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的所有岗位考试采取直接技能测试的办法进行;技能测试命题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将在技能测试前,将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宁波大学人才招聘网站(http://recruit.nbu.edu.cn/)上另行通知,请考生自行留意并关注。
参加资格复审者请携带身份证、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属于2025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的可凭学生证、就业协议或就业推荐表;属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其他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凭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质)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具体提供材料视报考岗位的条件要求而定)。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作自动放弃。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领取《技能测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技能测试通知,按照《技能测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技能测试。
2、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内容与环节主要包括教学设计和现场上课,技能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者专业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技能测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凭身份证和技能测试通知,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技能测试。未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技能测试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不予替补。
3、成绩
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按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考生可在技能测试后5个工作日登陆宁波大学人才招聘网站(http://recruit.nbu.edu.cn/)查看技能测试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察人员名单。
(三)体检与考察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或邮件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每个岗位仅设置1名递补人选。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经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宁波大学人才招聘网站(http://recruit.nbu.edu.cn/);
2、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nb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进人专栏”)。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宁波大学人才招聘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并关注。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宁波大学(纪委):0574-87600092;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七、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单位地址:宁波大学(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
联系电话:
刘老师:0574-87600227 伊老师:0574-87600288
宁波大学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