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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波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高技能人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的程序,宁波市社会福利院公开招聘工作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核、技能测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已进入择优聘用程序。根据技能测试、面试、考核、体检结果,在合格人员中,经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以下2名拟聘用人员,现公示如下:
序号 | 报考 单位 | 拟聘 岗位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学历/学位 | 备注 |
1 | 宁波市社会福利院 | 高级养老护理员 | 叶静 | 女 | 1984年11月 | 研究生 硕士 | 1.职业技能等级二级养老护理员; 2.2017年9月获宁波市优秀养老护理员称号; 3.宁波市南山老年疗养院副院长。 |
2 | 徐丹 | 女 | 1990年10月 | 本科 | 1.职业技能等级二级养老护理员; 2.2020年12月获“浙江省技术能手”称号、2022年9月入选“浙江工匠”培养项目; 3.宁波市海曙区广安养怡院护理科科长。 |
1.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算起;
2.对上述拟聘用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宁波市民政局组织人事处和机关纪委反映。
组织人事处联系电话:0574-89184252,联系人:高老师
机关纪委联系电话:0574-89189354,联系人:赵老师
3.反映情况应客观真实,内容具体。
宁波市民政局
202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