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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依法治市办:
根据你办《关于做好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及相关报告报送的通知》要求,现将市人社局2023年法治人社建设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人社建设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及存在问题
2023年以来,市人社局法治人社建设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认真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理念,在宁波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人社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不断提高立法、普法、执法及其监督的制度化、科学化、数字化、模板化、综合化建设水平,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深化“红扬人社·为民先锋”品牌,锚定“一城、一地”建设,突出做好稳就业惠民生各项工作,为全市经济稳进提质提供坚强保障。截至12月底,全市城镇新增就业人数25.99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1.91%;新引进大学生26.63万,新建博士后工作站62家,新招收博士后522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累计35.5万人次,新增技能人才10.79万人、高技能人才5.1万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540.88万、471.19万、341.64万。我局作为全省唯一设区市人社部门荣获“全国法治人社建设优秀单位”。宁波市入选全国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创建名单,同时,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成功入选“全国示范”且全省唯一(全国共20个城市入围),获得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亿元。“七优享”劳有所得领域年度综合评定全省第一。“灵活就业综合保障”在全省“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先行”系列研讨会上交流经验。宁波率先实现全国社保卡公共交通“同城待遇”。创新企业职工退休“五四三”服务模式、青年大学生六项暖心服务,经验做法获人社部全国推广。共组织开展各类法治服务活动并上报法治信息217篇次,本局220名执法人员连年100%持证上岗,保质保量做好重大决策、重大行政执法、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合同四类法审81件,行政处罚案卷和法治政府考核连年优秀,持续保持宁波市文明机关、浙江省清廉机关、浙江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一)强化机制建设,制度化创建固根基。一是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遵照宁波市域治理“政治引领、法治保障、自治强基、德治教化、智治高效”的要求,认真开展中心组学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落实领导干部述法和行政诉讼100%局领导出庭应诉的规定。二是加强“八五”普法和法治人社规划的督导落实。根据人社部和省市普法规划中期督导及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结合我市人社工作实际,开展“八五”普法中期自查评估督导,制定实施年度普法责任清单、计划,分解落实法治人社年度重点任务和考核责任,规范引领全市人社系统的法治建设。三是加强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体系建设。统一编发行政执法责任制等30余项法治制度,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筑牢“规范要求在前、违规惩处在后”的责任体系。自觉接受市委巡察、驻部纪检监察监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社会舆论监督、审计监督和司法监督,配合完成各项自查、检查和整改工作。
(二)强化法治保障,科学化决策利长远。一是加强重大决策的科学化管理。遵照国家省市重大决策的程序规定,全面实施《关于加强人才自主培养实施领军拔尖人才培养项目的意见》,制定目录清单,落实目录化管理、法审、风险评估、档案管理等工作机制。完善法律顾问和2名公职律师履职、评价机制,提高法律服务的专业化水平。二是加强政策法规的动态维护。开展《宁波市职业技能培训条例》立法调研,完成调研报告,建议列入明年二类立法项目;广泛参与开门立法、民主立法,对《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宁波市出租房安全管理条例(草案)》等30余件地方性法规提出立法调研意见,应台州市人社局要求,参与指导台州市技术工人待遇立法项目论证;继续建议市人大废止《宁波市劳动争议处理办法》。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管理,清理现行市级代拟文件45件、局发文件337件,建议市政府失效废止1件代拟文件,严格法审和公平竞争审查,同步开展答记者问、图片、视频等多样化政策解读。三是加强民生福祉的依法推进。积极实施稳岗补贴、技能培训补贴与人才引进补贴等积极的就业政策,为就业民生和企业发展持续助力;大力推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创新城市建设,打造以零工市场为主体、零工驿站为补充、零工服务网点为辅助的灵活就业“三位一体”服务体系,建成零工市场33家,打造老百姓身边的零工驿站55家;推出“灵活保”升级版,投保超27万人。开展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护航行动、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帮扶重点群体援助超12.9万人次,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实施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发放创业担保贷款超4.5亿元。积极推进基层人社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健全“三位一体”“三支队伍”“三级预警”制度机制,确保劳动关系整体和谐稳定。深入开展劳动关系“和谐同行”三年行动,劳动用工体检1.6万家企业,培育市级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100个、市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园区)100家,畅通监察、仲裁、信访渠道。
(三)强化现代传媒,数字化普法提效能。一是加强三大普法阵地建设。开展宪法主题宣传月,组织人社干部宣誓,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着力提升普法的社会化程度,依托局网站大数据和互联网平台,推进政务公开、网络和手机多媒体宣传;依托“人社+普法”双普基地智慧中心和人力资源市场,推进远程传送和面对面普法协同发展;依托技校法制教育基地数字化平台,推进青少年法治素质教育。二是加强六大普法业务建设。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原则,大力推进监察执法、窗口经办、人事考试、人才服务、争议仲裁、人力资源培训等六大普法业务建设,充分利用业务网络、微信、APP普法平台,开展政策速递、现场答疑、法治信息、以案释法、法治专列专车专窗等生动形象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三是加强普法送法十进建设。广泛采用普法宣传员、趣味普法、法治大篷车、普法帮扶、法治讲座、宣传册、口袋书等多样化方法,将人力社保政策法规送进机关、进事业、进高校、进企业、进工地、进乡镇、进社区、进军营、进边区,创新推出“你点我讲”上门服务4期,“周周说社保”宣传微视频14期。大力开展外来务工人员普法宣教活动,提前超额完成17万人(指标14.8万)不少于4小时的培训任务指标。
(四)强化创新服务,模板化执法扬优势。一是加强执法创新,推进教科书式监察执法。编制《宁波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手册》,注重在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上下功夫,进一步统一全大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文书。深化互联网监管、掌上执法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方式,不断提高监察执法水平。二是加强便民服务,推进“组团式”创新。创新企业职工退休“五四三”服务模式,实现退休“五提前”“四到位”“三乐享三便捷”,让退休“一件事”无忧办、有关爱,被人社部向全国系统推广。创新社保卡“一卡通”应用场景,率先向全国327个城市实现持社保卡来甬交通出行“同城待遇”。创新“组团式+专员式”人社服务专员制度,与2200多家(名)TOP30企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企业、专家人才企业、高校院所、专家等建立联系,开展一对一精准服务,提高人社政策直达、需求响应的精准性有效性。三是加强专家库建设,推进“三项制度”落实。不断健全处级干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为主体的专家库建设,以重大法审的高标准严要求,促使执法行为呈现自我提升的良好态势;以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卷评查为重点,同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全过程记录制度的全面实施。
(五)强化基层基础,综合化治理稳预期。一是加强基层治理,健全维稳调处机制。打造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下沉优服快调速裁”工作新模式,创新“数字+仲裁”办案新场景,开展“百名仲裁员进园区”活动,将基层劳动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向企业用工聚集的村(社区)、行业协会和工业园区等延伸,劳动争议调解成功率、网络办案率分别为78.33%、48.67%。二是加强处理合力,健全应诉工作机制。在工程建设领域试点“薪安保”保险产品,探索试点“保理+数字人民币”工资支付场景应用,迭代升级“甬薪精管”平台,开展根治欠薪冬季攻坚、工程建设领域欠薪源头治理等专项行动7次,为2.46万名劳动者追回被拖欠工资3.55亿元,无发生因欠薪引发重大社会影响事件。落实被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工作要求,协调执法职能部门、复议机关、法院和检察院认真开展行政调解工作。三是加强信用建设,健全社会诚信体系。实施无欠薪治理及欠薪黑名单管理,推进劳动保障监察长三角一体化建设。落实系统内全国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的推选、宣传工作,倡导行业信用自律建设,结合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双公示”进行分类监管。
综上所述,法治人社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距离,主要表现在:全市人社系统法治工作的不平衡和法治素养的差异性依然存在,个别行政执法行为存在瑕疵,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转型过程中,各类劳资纠纷高发,劳动争议案件居高不下的情况没有得到根本性扭转。
二、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人社建设的情况
一年来,叶苗同志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忠诚履职、勤勉尽职,勇于担当、严以律己,带领班子成员、全系统干部职工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在全省绩效考评中高居榜首。该同志始终把法治作为谋事干事的基础工程,在强化法治意识、提升法治能力上持续用力,我局法治人社建设取得明显成效,获评全国法治人社建设优秀单位。一是带头学法,强化意识。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局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社会保险经办条例》、《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等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将学习宣传宪法精神和法律法规作为干部素质提升的重要内容,组织全市依法行政培训、人社一课堂展播,全局220名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保持在100%。二是严格守法,强化约束。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等规定要求,健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等程序规定,推进人社工作在法治轨道上不偏离。注重发挥法律顾问等法治专业力量作用,加强重大行政决定、疑难争议、工伤案件等研究会商力度,多次研究、妥善解决了外派毛里求斯务工人员信访事项,制定规范性文件9件,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等合法性审查81件,吸纳法治部门意见40余条。三是规范执法,强化监督。坚持将规范执法作为履职为民的重要体现,督促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化互联网监管、掌上执法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方式,组织开展基金监督、工伤认定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推动人社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提升,全大市开展行政执法超1000万件,发生行政争议案件254件,案发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其中市本级12件、无败诉案件。
三、2024年推进法治人社建设的工作思路
(一)加强党组对法治工作的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分解落实省、市党代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加强党组对法治工作的领导,以“法治宁波”、“法治人社”为抓手,持续深化法治化、数字化改革,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统筹推进就业培训、社会保障、人才人事、劳动关系、公共服务等工作,扎实开展“八五”普法宣教活动,不断提升全社会的法治素养,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二)推进法治人社长效机制建设。围绕全面推进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制度化,扎实推进人社政策法规体系建设,配合市人大、市司法局做好国家和省市立法调研工作。严格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管理、法审和公平竞争审查,不断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法治化水平。协调推进局重大决策的依法作出,确保民生领域重大决策风险评估率100%完成。
(三)持续规范提升依法行政水平。高质量推进就业促进法、社会保险法和劳动合同法的全面实施,强化行政审批、社保经办便民服务和规范化建设,大力实施“就业优先、人才赋能、社保惠民、和谐稳定”等工作举措。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升级“甬薪精管”平台。狠抓案卷评查,进一步规范提高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办案水平。
(四)注重源头预防化解行政争议。高标准做好重大执法决定和行政机关合同的法制审核。进一步加强人社系统行政争议出庭应诉机制,加大对行政争议案件的调解,配合做好复议和审判活动。强化行政争议案件统计分析,不定期举办行政争议案例研讨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研究法律风险,改进方式方法,提高行政争议预防化解效能。
特此报告。
(联系人:毛成章,联系电话:89298085)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