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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4年单位预算
  • 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 发布时间:2024-03-13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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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二、2024年收入预算总表的说明

    三、2024年支出预算总表的说明

    四、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七、202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八、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九、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本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第三部分 名称解释

    一、收入科目

    二、支出科目

    三、机关运行经费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在法定权限内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编制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拟订相关政策、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领域的统计工作。

    2.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创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和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工作。负责全市技工院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指导。建立健全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和监测分析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完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制度。

    3.负责人才开发有关工作。协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才发展战略、规划和人才工作有关重要政策措施,负责组织落实国家和省、市相关人才计划(工程),指导和协调全市人才选拔、培养、引进等人才项目的组织实施,牵头开展重点领域人才需求预测与发布。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综合管理,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负责全市技能人才队伍综合管理,推进技工院校建设,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人力资源流动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政策。负责人才国际交流合作有关工作,负责海外引才站点建设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人才资源统计制度。

    4.负责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工作。拟订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被征地养老保障基本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落实中央和省社会保险基金调剂制度和统筹政策,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基金运行预测预警分析,拟订应对措施,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拟订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完善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体系建设。

    5.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企事业单位、机关工勤人员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综合管理事业单位、机关工勤人员人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6.负责拟订政府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政府表彰奖励工作,根据授权承办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政府表彰奖励活动,承担全市评比达标表彰奖励有关工作。

    7.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制定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制定完善工时制度和职工休假制度,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查处违法案件。

    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9.职能转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以创业带动就业,完善收入分配体制机制,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和更体面劳动,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破除人力资源开发体制机制障碍,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主导作用。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统领,加强整体谋划、系统设计和改革落地,提供优质公共服务,提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设下列内设部门:办公室、组织人事处、政策法规和调研处、计划财务和数字化发展处(审计处)、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处、人才开发和市场处(国际合作交流处)、职业能力建设处、技工院校管理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劳动关系处、工资福利和奖励处(事业单位考核奖惩处)、养老保险处、工伤保险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仲裁信访处(劳动监察处)、行政审批处、机关党委。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2024年收支总预算38682.89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2024年收入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4年收入预算38682.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8532.89万元,占99.62%;上年结转收入150.00万元,占0.38%。

    三、2024年支出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4年支出预算38682.89万元。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教育支出(类)1023.1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7138.6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111.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409.63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3189.1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628.71万元,项目支出34865.03万元。

    四、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38682.89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8532.89万元、上年结转150.00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类)1023.1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7138.6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111.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409.63万元。

    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本单位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8682.8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9058.35万元增加29624.5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部分人才专项经费指标调剂至相关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类)1023.14万元,占2.6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7138.64万元,占96.00%;卫生健康支出(类)111.48万元,占0.28%;住房保障支出(类)409.63万元,占1.0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技校教育(项)1023.1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644.30万元,增长170.07%,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增学生资助补助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803.3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98.38万元,下降3.39%,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经费同步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综合业务管理(项)458.0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7.15万元,增长1.59%,主要原因是:社保形势研判调研费预计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33053.8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9633.24万元,增长866.31%,主要原因是:2023年部分人才专项经费指标调剂至相关单位。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20.5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5.03万元,下降4.00%,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减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48.5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1.99万元,下降8.13%,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及缴费基数调整。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24.2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0.99万元,下降8.12%,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及缴费基数调整。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项)180.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75.00万元,增长350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部分高技能专项经费指标调剂至相关单位。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150.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0万元增加150.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增加上级就业补助资金。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84.7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0.92万元,下降1.07%,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6.6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0.54万元,下降1.98%,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406.8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8.22万元,下降4.29%,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2.7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0.15万元,下降5.17%,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六、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817.8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189.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628.7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2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99.53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预算50.90万元,其中一般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50.90万元,学术交流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支出。2024年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024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44.7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2024年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本单位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

    (四)公务用车运行费: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3.8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保有车辆和派驻车辆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24年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八、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九、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本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28.71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56.94万元,下降8.30%。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96.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上年12月31日,本单位没有车辆。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设备2台(套)。

    本单位2024年没有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的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本单位不单独公开绩效目标设置情况,由部门统一公开。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部门当年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教育收费。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上级补助收入:预算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7.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项收入资金,包括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8.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指所属事业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所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6.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职业教育(款)技校教育(项):指反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办的技校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技工学校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8.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综合业务管理(项):指反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方面综合性管理事务支出。

    10.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指反映用于引进外国专家补助、引智成果推广等方面的支出。

    1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14.就业补助(款)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项):指反映财政用于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等方面的补助支出。

    15.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按规定确定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16.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8.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9.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三、机关运行经费

    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