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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14日,宁波市劳动者有爱救助慈善基金正式设立。该基金是市人社局联合市慈善总会在前期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依据慈善法、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法律法规,共同设立的,旨在对未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的困难、弱势劳动者在遭受职业伤害时提供必要的救助和关爱,体现“爱心宁波”的城市温度。在前期善款募集过程中,得到了市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特别是市民政局、盛业公益基金会、农业银行等单位、机构的倾力相助。
一、救助内容
(一)救助条件:申请本慈善基金救助的劳动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是在宁波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服务过程中遭受意外人身伤害的;二是所在家庭被民政部门或残联机构认定为特困家庭、城乡最低保障家庭、低保边缘家庭或1至4级残疾家庭的;三是未享受工伤保险、意外伤害险、雇主责任险等保障待遇,或经司法途径未获得足额人身损害赔偿的。
(二)救助项目:对遭受人身伤害治疗有经济困难的,予以一次性伤害救助5000元;对因遭受伤害死亡或经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抢救无效死亡的,予以死亡扶助10000元(两项待遇不重复享受)。
(三)申请流程:符合救助条件的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在宁波慈善总会网站下载并填写《宁波市有爱慈善基金救助申请表》,携带劳动或劳务关系证据文书、申请人户口本和身份证及委托书、特困低保残疾证明等资料向市人社局提出申请,在核实资格并组织专家审核后,由市慈善总会负责发放救助金。
二、捐赠方式
“宁波市劳动者有爱救助慈善基金”面向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家庭、社区居民等爱心组织、爱心人士,通过社会募捐、企业定向募捐、个人募捐等途径筹集基金,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救助项目,市慈善总会设置专账、专款专用。
奉献爱心,助人为乐,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们诚挚呼吁社会各界爱心组织、人士,携手同心、积极行动,伸出援助之手,奉献友爱之心,传递城市温度,共同支持“宁波市劳动者有爱救助慈善基金”,让更多处于困境中的劳动者感受到党委政府的关怀和社会各界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