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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关于调整宁波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经公示,现对新增的宁波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业务经办机构名录及展业区域予以公告:
一、银行(7家)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展业区域:海曙区、江北区、镇海区、鄞州区、奉化区、慈溪市、象山县、前湾新区)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展业区域:海曙区、江北区、北仑区、鄞州区、奉化区、余姚市、慈溪市、宁海县、象山县)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展业区域:宁波大市)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展业区域:宁波大市)
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展业区域:海曙区、江北区、北仑区、鄞州区、高新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展业区域:宁波大市)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展业区域:宁波大市)
二、保险公司(3家)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展业区域:宁波大市)
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展业区域:北仑区、鄞州区、奉化区、余姚市、慈溪市、高新区)
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中心支公司(展业区域: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余姚市、慈溪市、宁海县)
三、担保公司(1家)
宁波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展业区域:宁波大市)
以上业务经办机构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范围内经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业务。各区(县、市)不得拒绝以上经办机构在本辖区从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业务,不得缩小范围指定经办机构,不得另行征集经办机构。
经办机构发生违反《通知》规定情形的,由县级人力社保部门提请市级人力社保部门暂停或终止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新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业务。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