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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办法,经事业单位及其相关部门考察、调档、审核,现将拟交流人员公示如下: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毕业院校 及专业 | 学历及 学位 |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名称及取得时间 | 首次进入的事业单位、时间及方式 | 原工作单位 | 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 原聘岗位等级时间 | 拟调入单位 | 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 备注 |
王玮 | 男 | 1966.9 | 中共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 | 本科 | 一级导演,2010.12.30 | 宁波电视台、1994.03 合同制 招工 | 宁波广播电视集团 | 专技二级 | 2016.09 | 宁波大学 | 专技二级 |
1.本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 4月18日起至4月24日止。
2.对上述拟交流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宁波大学纪委办公室、人事处反映。
联系电话:0574-87600092、87600288,联系人:傅老师,伊老师。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宁波大学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