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
保护视力色:
关于宁波市2023年度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等级评价拟认定结果的公示
  • 来源:职建处
  • 发布时间:2024-04-25 09:35
  •     
  • 阅读次数:
  • 为提高全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培训质量和办学水平,助力我市高素养劳动者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开展全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等级评价的通知》(甬人社发〔2023〕109号)文件要求,通过机构自评、属地评价、市级实地查验、专家终审等环节,现将2023年度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等级评价拟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4月24日至4月30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署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0574-89186157

    地址:宁波市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95号

    附件:2023年度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等级评价拟认定结果附件(1).doc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