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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民办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的公告
  • 来源:职建处
  • 发布时间:2024-05-11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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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教育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发厅〔2020〕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因宁波市正学职业培训学校自主申请注销办学许可证,经研究,此机构办学许可证依法予以注销。

    办学许可证注销后,相关培训机构不再具备办学资格,所执办学许可证不具备法律效力,所从事的任何活动产生的后果均由举办者自负。
        特此公告!

    如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市人社局,联系电话:89186157。


    附件:注销办学许可证培训机构名单注销办学许可证培训机构名单.doc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