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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太感谢你们了!我受伤腿脚行动不便,多亏你们耐心细致的服务,保障了我的权益!”近日,市民杨先生专门来江北区人社局送了一面锦旗。
据了解,杨先生是一名货车司机,事发当天公司老板安排他运送一批货物去杭州湾某公司。在公司车间调整货物位置时,杨先生不慎被滑落的货物砸到脚趾。下班后,他感到疼痛难忍,遂前往就医,被诊断为左足踇趾远节趾骨远端骨折。
杨先生认为自己受了工伤,但公司却以证据不足为由拒绝赔偿。接到工伤认定申请后,江北区人社局第一时间深入事故现场走访,获得一手证据资料。
杨先生(左)给江北区人社局送来锦旗
经调查,杨先生是在2月18日上午8时25分,到公司考勤后上班,其受伤时间是中午11时30分许,符合“工作时间”的要素。其次,杨先生是在公司车间内受伤的,其受伤地点符合“工作场所”的要素。再次,杨先生是在调整货物摆放的位置时,不慎被滑落的货物砸伤左足踇趾,符合“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要素。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江北区人社局多次耐心调解下,最终双方就案件达成了和解。
江北区人社局开展工伤培训
近年来,江北区人社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工伤预防宣传,对重点企业针对性开展培训,进一步提高企业工伤预防水平,最大限度降低工伤事故发生率。同时以《工伤保险条例》为准绳,深入一线开展调查,把好工伤认定关卡,针对争议案件主动开展调解,努力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推动定分止争,切实保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合法权益,营造和谐稳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