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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办法,经事业单位及其相关部门考察、调档、审核,现将拟交流人员公示如下: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学历及学位 |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名称及取得时间 | 首次进入的事业单位、时间及方式 | 原工作单位 | 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 原聘岗位等级时间 | 拟调入单位 | 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 备注 |
谢建芬 | 女 | 1982.12 | 中国药科大学药理学专业 | 大学硕士 | 副主任药师2017.12 | 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2005.09大中专毕业生分配 | 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 专技七级 | 2017.12 | 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 | 专技七级 | |
方蕾 | 女 | 1991.04 | 温州医科大学临床检验诊断学专业 | 研究生硕士 | 检验技师2018.09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2017.08公开招聘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 | 专技十一级 | 2022.06 | 宁波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专技十一级 |
1.本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5月21日起至5月27日止。受理时间为: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
2.对上述拟交流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宁波市卫健委组人处反映。联系电话:0574-89183887,联系人:阮老师。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宁波市卫健委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