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
保护视力色:
2024 年宁波市劳动关系协调师职业技能竞赛技术文件
来源:卡鉴中心来源: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06-25 17:33     阅读次数:

一、竞赛命题标准

竞赛命题标准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劳动关系协调师高 级工(三级)要求为基础,结合当前劳动关系协调行业从业人 员的要求及相关新知识、新技能和新技术。

二、竞赛命题原则

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注重基本技能,体现现代技术, 结合行业实际,在命题内容上力求体现“以职业活动为导向, 以职业技能为核心”的指导思想,在命题编制结构上,针对  劳动关系协调从业或行业领域,按照实操方式进行命题组合, 竞赛考核尽可能体现劳动关系协调师职业综合能力要求,并  对劳动关系协调行业技能人才培养起到示范引导作用。

三、竞赛考核方式

( 一)理论知识考核时间为 60 分钟,满分为 100 分; 操作技能考核时间为 90 分钟,满分为 100 分。

(二) 理论知识采取闭卷机考形式,实际操作比赛采用 闭卷笔考方式进行。

(三)比赛时间: 2024 年 7 月 7 日(周日 )。

比赛地点:宁波第二技师学院 (西校区) 宁波市海曙区 新典路 1000 号。

四、竞赛实操技能考核规范

( 一)实操技术描述

劳动关系协调师是从事劳动合同管理、参与集体协商、 促进劳资沟通、预防与处理劳动争议等协调劳动关系的专业 工作人员。为达到质量要求,劳动关系协调师必须掌握劳动 法律法规和制度,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 同法》等法律法规, 以及《劳动合同范本》等制度;掌握劳 动关系管理,包括人力资源管理、员工关系管理、劳资协商 等方面内容;掌握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包括行为规范、职业操守、职业素养等方面内容。

(二)题目设计 1.理论知识部分

( 1)考试形式:采取闭卷机考形式,时间为 60 分钟, 满分为 100 分。

( 2)试题题型:单选题 60 题,多项选择题 30 题,判 断题 10 题。

( 3 )知识要求:包含职业道德、基础知识、专业知识 三部分,各部分包涵知识点如下:

职业道德部分:职业道德基本知识;职业守则。

基础知识部分:劳动保障法律与政策;劳动关系的基础 理论;人力资源管理;劳动经济学。

专业知识部分:劳动标准实施管理;劳动合同管理;集 体协商与集体合同管理;劳动规章制度建设;劳资沟通与民 主管理; 员工申诉与劳动争议处理。

2.实操技能部分

( 1)考试形式:采取闭卷笔考形式,时间为 90 分钟,满分为 100 分。

( 2)试题题型:简答题 3 题,计算题 1 题,案例分析 题 2 题。

( 3 )知识要求:综合职业道德、基础知识、专业知识 三部分理论知识及实际工作案例内容。

(三)评分细则

参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劳动关系协调员三级的相关 标准、规范要求进行评分,理论考试评分,机考的形式,采 用机阅的方式完成;实操考试评分由多位裁判共同完成,根 据参赛人数数量决定裁判人员,最少有 3 名裁判进行阅卷, 以保证竞赛当天可以批阅出成绩。为了保证公平公正,对试 卷内容分多模块进行评分:

1.理论知识考核单选题 60 题(每题分值为 1 分,共 60 分),多项选择题 30 题(每题分值为 1 分,共 30 分),判断 题 10 题(每题分值为 1 分,共 10 分,每小题或对或错)。 共计 100 题,总分为 100 分。

2.实操技能考核简答题 3 题(每题分值为 14 分,共 42 分),计算题 1 题(每题分值为 18 分),案例分析题 2 题(每 题分值为 20 分,共 40 分)。共计 6 题,总分为 100 分。竞赛全面评价参赛选手的职业能力,本着“科学严谨、 公正公平、标准规范”的原则制定评分标准。

(四)命题方式

题目产生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明确考核目标:明确出题范围、考查重点和能力要求,确保试卷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制定命题计划书:对试卷进行整体计划,包括考试性 质、考试目的、知识能力目标、试卷整体构想、试卷结构、 题型、数量、基本考点等。

3.编写试题:依据命题计划书,在明确题号、考查内容、 能力考点、题型、认知能力层级、分值、预估难度后,编写 试题。

4.审查试题:编写完成后,由出题小组成员应对试题进 行修改审查。

5.筛选和组卷:在修改审查的基础上,筛选出符合要求 的试题进行组卷。

(五)赛事设施

理论知识考核场地面积为 1400 m2 ,考场共 20 个,考 位共 600 个。实操技能考核场地面积为 600 m2 ,考场共 8 个,座位共 342 个。

(六)场地要求 赛场规格要求

( 1)每个赛场设立 30 个以上考位,考场面积 60 m2 以 上。

( 2 )赛场合理设置摄像设备,保证竞赛座位及竞赛区 域全覆盖。

( 3)应急逃生通道应保持畅通,消防设备齐全、完好。

( 4)根据赛场具体情况在周围设置警戒线。

(七)赛事流程

1.竞赛规则为理论成绩占 30%,实操成绩占 70%,以综合 成绩决定名次,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以实操成绩高低决定最终 比赛名次。如果实操成绩依然相同,则实操操作完成用时少 的名次在前。

2.设一等奖 1 名、二等奖 2 名、三等奖 3 名;除一、二、 三等奖外,设置优胜奖;获奖总人数不超过参赛选手总数的 50%。

3.一、二、三等奖获得者,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两部分 成绩均合格的, 由市人社部门核发“劳动关系协调师”二级 (技师) 技能等级证书;优胜奖获得者,理论知识和操作技 能两部分成绩均合格的, 由市人社部门核发“劳动关系协调 师”三级(高级)技能等级证书; 已有竞赛技术文件编制标 准等级及以上证书的,不再重复发证。

(八)安全措施 1.安全责任

竞赛各方须严格遵守大赛安全相关规定。

( 1)承办单位负责所有基础设施、设备的安全。

( 2 )除了由于承办单位疏忽而导致的伤害或财产损失 外,承办单位不会对任何伤亡、财产损失负责或进行赔偿。

( 3 )各代表队须加强参与赛事活动人员的安全管理, 自行购买竞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选手安全须知

( 1 )参赛选手进入竞赛场地后,须听从并尊重裁判人 员的管理,文明参赛。

( 2 )参赛选手违反遵守竞赛规则和安全规定时,裁判 组将报请裁判长视情况决定是否取消参赛资格。如违反相关 操作规程造成设备、人员伤害等安全事故时, 由个人承担赔 偿责任。

3.赛事安全要求

大赛设置专门的安全防卫组,负责竞赛期间健康和安全 事务。主要包括检查竞赛场地、车辆交通及其周围环境的安 全防卫;制定紧急应对方案;督导竞赛场地用电、用气等相 关安全问题;监督食品安全与卫生;分析和处理安全突发事件等工作。

赛场配备相应医疗人员和急救人员,并备有相应急救设 施。

五、竞赛排名规则

理论成绩占 30%,实操成绩占 70%,以综合成绩决定竞赛  名次,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以实操成绩高低决定最终比赛名次。 如果实操成绩依然相同,则实操操作完成用时少的名次在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