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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炎炎夏日的到来,我们深知每一位在高温下辛勤工作的劳动者都付出了巨大的努力。下面,就由人社微课堂为大家带来高温天气下劳动者劳动权益的具体内容吧!
一、高温津贴标准
关于高温津贴的现行政策是《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65号),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室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室内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这一政策旨在更好地保障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的权益,让他们在辛勤工作的同时,也能感受到社会的关爱和温暖。
高温津贴的发放时间为4个月,即6月、7月、8月和9月。对于工作性质在室外与室内来回流动交替或主要作业时间在室外,以及高温炉前作业的劳动者,将视同室外作业,享受相应的高温津贴待遇。
请广大企业和劳动者关注并了解政策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二、高温津贴与工资标准明确区分
我们特别强调,夏季高温津贴并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企业不得因高温津贴的增加而降低劳动者的工资。同时,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企业也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的工资。这一规定旨在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三、清凉饮料供应继续,让劳动者更舒心
在发放夏季高温津贴的同时,我们要求企业应继续做好工作现场清凉饮料的供应工作。这不仅能为劳动者提供及时的补充水分和能量的机会,还能让他们在高温天气下保持更好的工作状态和心情。
四、多部门联合督查,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为确保夏季高温津贴政策的顺利实施,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和工会组织,对企业进行督查和指导。我们将督促企业依法落实夏季工作场所防暑降温各项规定,建立健全工作安全卫生制度,确保夏季企业工作和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
让我们一起为劳动者送上清凉福利,让他们在高温天气下感受到社会的关爱和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