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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公示
  • 来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 发布时间:2024-07-24 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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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办法,经事业单位及其相关部门考察、调档、审核,现将拟交流人员公示如下: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毕业院校及专业

    学历

    及学位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名称及取得时间

    首次进入的事业单位、时间及方式

    原工作单位

    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原聘岗位等级时间

    拟调入单位

    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备注

    卓佳洋

    1991.09

    浙江大学广播电视新闻学专业

    大学

    学士

    助理记者

    2018.03

    宁海县新闻中心2017.01公开招聘

    宁海传媒集团

    专技十二级

    2017.01

    宁波广播电视集团

    专技十二级

    1.本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7月25日起至7月31日止。受理时间为: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

    2.对上述拟交流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宁波广播电视集团组织人事部反映。联系电话:87889613,联系人:邬老师。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宁波广播电视集团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