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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宁波市建筑工程青年测量技能竞赛技术文件
来源:卡鉴中心来源: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08-27 18:24     阅读次数:

一、竞赛命题标准

竞赛命题标准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工程测量员高级工(三级)要求为基础, 结合当前社会对工程测量员行业技术发展水平和从业人员的要求,并适当增加部 分技师( 二级)的内容及相关新知识、新技能和新技术。

二、竞赛命题原则

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注重基本技能,体现现代技术,结合行业实际,在 命题内容上力求体现“ 以职业活动为向导, 以职业技能为核心 ”的指导思想,在 命题编制结构上,针对工程测量员从业或行业领域,在命题编制结构上,尽可能 体现工程测量员职业综合能力要求,并对工程测量员行业技能人才培养起到示范 引导作用。

三、竞赛考核方式

竞赛分理论和实操两项内容,理论竞赛时间为 120 分钟,满分为 100 分。理 论竞赛成绩占 30%,实操竞赛以项目的实际操作为准,满分为100 分,成绩占70%。

四、竞赛实操技能考核规范

(一)实操技术描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工程测量标准》(GB 50026-2020)执行。

1 、 四等水准测量

根据国家标准《工程测量标准》(GB 50026-2020),四等水准测量基本技术要 求如下表所示。

水准测量基本技术要求

项目

等级

视线 长度 (m)

前后视

的距离

较差

(m)

前后视 的距离 较差累 积(m)

黑红面 读数较 差(mm)

黑红面所

高差较差

(mm)

环线 闭合 差  (mm)

视线 高度

四等

≤ 100

≤5.0

≤10.0

≤3.0

≤5.0

20·

L

三丝 能读 数

注:L 为水准路线长度, 以 km 计。

⑴观测时前、后视距离必须读取上、下丝读数计算,上、下丝读数应记录在 手簿中。

⑵观测顺序按“后-后-前-前 ”进行,在没有换站时,后视尺不得移动。 ⑶各参赛队所测水准点高程误差不得超过 10mm。

⑷记录字迹工整、清晰,不得任意修改。

⑸水准测量各测段设站数不限,但每测段测站数必须为偶数。

⑹高差的计算采用“奇进偶舍 ”的原则;记录、计算时的占位“0 ”及“ ± ” 必须填写。

2 、全站仪坐标放样

根据国家标准《工程测量标准》(GB 50026-2020),建筑物施工放样基本技术 要求如下表所示。

⑴仪器和觇牌的对中误差不得超过 2mm,整平水准管气泡偏差不得超过 1 格。 ⑵各参赛队所测导线点点位误差不得超过 10mm。

⑶记录字迹工整、清晰,不得任意修改。 ⑷坐标采用“奇进偶舍 ”的原则。

全站仪坐标放样竞赛,取各组合格成果的平均值为真实值,放样点坐标值± 10mm~±20mm ,一点扣 5 分; ≤9mm 不扣分。

(二)题目设计

理论考试从市级调卷,技能操作将根据观测、记录、数据处理等操作规范性、

协调性、完成速度、外业观测和计算成果质量等给予评分。

本次技能竞赛由四等水准测量和全站仪坐标放样两部分组成,完成“ 四等水 准测量 ”竞赛,规定用时为 25 分钟;完成“全站仪放样 ”竞赛,规定用时为 15 分钟;计时都是从领取试题起,到仪器设备恢复原状并递交成果止; 以现场裁判

计时为准,超时扣分。

(1) 四等水准测量

参赛小组在规定的时间内独立完成指定四等闭合水准路线测量;要求由一个 已知高程点,测出 2 个待测点并现场进行内业计算,每人至少观测记录一测段。

(2)全站仪坐标放样

参赛小组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给定的已知测站点坐标和已知定向点坐标, 使用全站仪“放样 ”程序,按裁判组给定的角度及距离进行放样,并在地砖上用 笔做好标记,放样完成后安置棱镜测定放样点坐标。

(三)评分细则

在各项考核指标精度全部满足要求的前提下,按四等水准测量比赛成绩占 60%和全站仪坐标放样比赛成绩占 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四等水准测量总分值 100 分,其中仪器操作 20 分,记录计算 20 分,  成果精 度 50 分,测量时间 10 分。具体标准见附件表:四等水准测量评分表。

单点放样总分值 100 分,其中仪器操作20 分,成果表 10 分,成果精度 50 分, 测量时间20 分。具体标准见附件表:单点放样评分表。

排列选手名次以总成绩多少来决定。

队名:

成员:                   1                    2                   3

水准测量记录表

测 站 编 号

点号

后尺

上丝

前 尺

上丝

方向及尺号

标尺读数

K+黑 -红 (mm)

高差 中数 (m)

备注

下丝

下丝

后视距离

前视距离

黑面

红面

视距差(m)

累积差(m)

1

1C

|

P1

1587

0755

后 视

1400

6187

0

+0.832

K1=4787 K2=4687

1213

0379

前 视

0567

5255

-1

37.4

37.6

后-前

+0833

+0932

+1

-0.2

-0.2

2

P1

|

2C

1654

0976

后 视

1493

6180

0

+0.672

1333

0665

前 视

0821

5609

-1

32.1

31.1

后-前

+0672

+0571

+1

1.0

0.8

|

后 视

前 视

后-前

|

后 视

前 视

后-前

|

后 视

前 视

后-前

比赛用时:                   现场裁判签字:

队名:

成员:                1                    2                   3

四等水准测量成果计算表

点 号

路线长度

(km)

实测高差

(m)

改正数 (mm)

改正后高差

(m)

高程(m)

备注

1A

0.50

+1.220

+1

+1.221

10.500

已知点

2A

11.721

2.00

-1.418

+4

-1.414

3A

10.307

1.50

+1.789

+3

+1.792

4A

12.099

2.00

-1.603

+4

-1.599

1A

10.500

已知点

6.00

-0.012

+12

0

辅助计算:fh  =-12mm    fh允 = ±20

=±49mm        v1km  = - 

= +2mm/km

注:1.距离取位至 0.01km,测段高差、改正数及点之高程等取位至 1mm。 2.采用路线长度进行高差闭合差的分配。

3.计算fh允 = ±20

时,L 小于 1km 时,按 1km 计。

比赛用时:                   现场裁判签字:

队名:

成员:               1                    2                  3

成   果   表

点 号

坐         标   (m)

备    注

纵坐标(X)

横坐标(Y)

T01

T02

P1(放样 点)

制表:                校对:                              年   月     日

比赛用时:                   现场裁判签字:

表 4 四等水准测量评分表

(仪器操作部分)说  明

评 分 标 准

次(站)数

扣分

水准仪摔倒落地,一次扣 10 分

每个测段应按规定编号进行观测和记录,违反一次扣 5 分

阻挡或妨碍其他队观测,裁判劝阻无效,一次扣 5 分

记录转抄或使用橡皮,一次扣 5 分

测站重测不变换仪器高,一次扣 2 分

未按“后-后-前-前 ”观测顺序及上、下丝再中丝读数,或没有 换站时后视尺移动,一次扣 2 分

圆水准气泡未居中,或脚架架设不稳定或有碰动(骑马观测)一次 扣 2 分

不顾安全狂跑或仪器 2 米内无人看管或结束仪器未装箱复位,一次 扣 2 分

迁站时仪器未竖立、脚架未收拢一次扣 1 分

观测过程中有其它明显违规或不安全现象一次扣 1 分

测段非偶数站或返工不从固定点到固定点,每一测段扣 20 分

说明:操作规范性共20分,扣完为止。

四等水准测量评分表

(记录计算、成果精度、用时部分)

说 明

评 分 标 准

次(站)数

扣分

视线长度≤100 米或前后视距差≤5 米,超限一次扣 5 分

任一测站上前后视距差累积≤10 米,超限一次扣 5 分

基辅读数差≤3 毫米,基辅高差的差≤5 毫米,超限一次扣 5 分

“K+黑-红 ”全部为“0 ”扣 20 分,仅 1-2 处不全部为“0 ”扣 10 分; 视距上下丝读数全部为“0 ”或“5 ”扣 20 分,仅 1-2 处不全部为“0 ” 或“5 ”扣 10 分

转抄成果或厘米、毫米改动或涂改、就字改字或连环涂改或用橡皮擦、 刀片刮或观测与计算数据不一致、“空站 ”、“跳站记录 ”等一处扣 5  分

手簿计算错误或随意划线或不注错误原因或记录、计算的占位“0 ” 未填写,一处扣 1 分;高差“ ± ”未填、中丝读数及“后-前 ”加“ 多 余 ”小数点一处扣 2 分。

每测站记录表格没有填写完整或缺少计算项或字迹模糊影响识读等, 或以上之外的违规情况,一次扣 1 分;一处划改扣 0.5 分(含视距累 积差计算错误,仅错误处和最后标明正确值,不必每站划改,备注说 明)

伪造数据,取消赛项成绩

说明:记录规范性共 20 分,扣完为止                          记录部分扣分

合计

水准路线闭合差计算错误或≥20

L   mm,扣 50 分;闭合差±10mm~ ±20mm

扣 10 分;闭合差≤±9mm 不扣分

待测点的高程平差计算,计算错误一点扣 20 分(毫米错误的,一点 扣 2 分)

待测点高程值差>±10mm,一点扣 20 分;待测点高程值差±10mm~ ±7mm 一点扣 5 分, ≤6mm 不扣分

计算表作废一张扣 2 分,其他不整洁或以上之外的违规情况,一处扣 1 分

说明:成果精度共 50 分,扣完为止                             成果精度扣分

合计

完成时间≤20 分钟不扣分;20~25 分钟完成,超过 20 分钟的部分按 1 分钟扣 1 分;完成时间超过 25 分钟,该四等水准测量项比赛成绩 零分

说明:时间共 10 分,扣完为止                                      时间扣分

合计

单点放样评分表

(仪器操作部分)

说  明

说明:操作规范性共 20 分,扣完为止。

评 分 标 准

次(站)数

扣分

全站仪及棱镜摔倒落地,一次扣 10 分

阻挡或妨碍其他队观测,裁判劝阻无效,一次扣 5 分

记录转抄或使用橡皮,一次扣 5 分

对中误差大于2mm,一次扣 2 分

水准管气泡整平偏差大于 1 格,一次扣 2 分

仪器 2 米内无人看管或结束未装箱归位,一次扣 1 分

脚架架设不稳定或有碰动(骑马观测)1 次扣 2 分

未进行盘右放样检核的 1 次扣 10 分

放样评分表

(记录计算、成果精度、用时部分)

说  明

评 分 标 准

次(站)数

扣分

成果表按规定进行记录,未填写完整的一处扣 5 分

转抄成果或厘米、毫米及秒改动或涂改、就字改字或连环涂改或用 橡皮擦、刀刮或观测与计算数据不一致等,一处扣 5 分

伪造数据,取消赛项成绩

说明:记录规范性共 20 分,扣完为止                            记录部分扣

分合计

放样点坐标填写错误或超限 (±20mm)一点扣 20 分(毫米错误的, 一点扣 2 分)

放样点坐标值±10mm~±20mm,一点扣 5 分; ≤9mm 不扣分

计算表作废一张扣 2 分,其他不整洁或以上之外的违规情况,一处 扣 1 分;一处划改扣 0.5 分

说明:成果精度共 50 分,扣完为止                              成果精度扣

分合计

完成时间≤12 分钟不扣分;12~15 分钟完成,超过 12 分钟的部分 按 1 分钟扣 1 分;完成时间超过 15 分钟,该导线测量项比赛成绩 零分

说明:时间共 10 分,扣完为止                                       时间扣

分合计

四等水准测量评分表 (仪器操作计时)

场 号

路线号

观测开始  时  分  秒

观测结束  时  分  秒

用 时  分  秒

裁判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四等水准测量评分表

(计算计时)

场 号

路线号

计算开始  时  分  秒

计算结束  时  分  秒

用 时  分  秒

裁判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放样评分表

(仪器操作、成果上交计时)

场 号

路线号

观测开始  时  分  秒

观测结束  时  分  秒

用 时  分  秒

裁判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四等水准测量评分表 (汇总)

场号

路线 号

观测

用时  分   秒

计算用时 分  秒

总用时 分  秒

时间 得分

仪器 操作 得分

记录 计算 得分

成果 精度 得分

合计 得分

裁判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放样评分表 (汇总)

场号

路线号

观测用时 分   秒

计算用时 分  秒

总用时 分  秒

时间 得分

仪器 操作 得分

记录 计算 得分

成果 精度 得分

合计 得分

裁判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五、竞赛时间地点

1.比赛时间:2024 年 9 月 13  日

2.比赛地点:宁波市仓储路 277 号 1 号楼实操场地

六、裁判构成

1.裁判组

由裁判长和裁判员组成,裁判长由组委会遴选和任命。 2.裁判长职责

(1)认真履行职责,按时、认真完成本项目技术工作文件的编制 工作。

(2)加强各方配合,做好沟通协调,落实比赛各项技术工作。

(3)带头坚持并维护公平公正原则,遵守保密纪律,不得透露影 响比赛公平公正的技术信息。

(4)按照竞赛组委会要求和安排,做好本项目裁判员的赛前培训。

(5)采取回避、交叉等多种保证公平、公正的措施,组织全体裁 判员做好本项目评判和相关技术工作。

(6)根据组委会安排,组织本项目开展技术点评。 3.裁判员的条件和职责

(1)政治思想、个人品质、身心素质、专业工作年限及专业技术 职务(职业资格)等符合《世界技能大赛参赛管理暂行办法》(人社 部发(2013)28 号) 相关规定且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60 周岁。

(2)严格执裁,客观公平公正,不徇私舞弊。

(3)参加赛前培训和技术论坛讨论,熟练掌握比赛各项技术规则、 要求。

(4)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客观、公正、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5)服从裁判长工作安排,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坚守岗位,不迟 到早退, 严格遵守执裁时间安排,保证执裁工作正常进行。

(6)凡未经批准不参加赛前培训、未签署《竞赛行为规范》承诺 的,不得从事执裁工作。

七、赛事设施

(一)竞赛规定

(1)竞赛采用团队比赛形式,每个参赛小组由 3 名选手组成, 男女不限,参加两项竞赛项目为同一组选手。配备一名辅助人员负责 打伞,以便保护主机。辅助人员不得参与与竞赛内容有关的活动。

(2)各队参赛顺序提前抽签决定。

(3)参赛选手着装统一,必须带身份证,并配带参赛胸卡,缺 一者不准参加比赛。

(4) 比赛需连续进行,竞赛一旦计时开始不能无故终止比赛。 如果在比赛期间测量仪器发生非人为故障,致使比赛不能继续进行, 需经裁判长(或副裁判长)确认并批准, 比赛可重新开始。

(5)参赛小组必须独立完成规定的测量内容并现场进行内业计 算,外业和内业数据必须直接填在规定的表格内(表格见附录-附表)。 表格填写好后应及时交给裁判员,不能带离比赛场地,否则成绩无效。 观测数据必须原始真实,严禁弄虚作假,否则取消参赛资格。

(6)选手文明参赛,不允许妨碍或阻挡其他小组的观测。

(7)参赛小组应规范作业,注意测量安全及仪器保护。

(8) 比赛过程中现场裁判监督仪器使用、观测、记录、计算以 及组员配合过程中的规范性,防止出现人员、仪器安全事故,经提醒

恶意不改者,现场裁判有权终止比赛。

(二)竞赛顺序

场地

测点区

第一批次 竞赛队伍

第二批次 竞赛队伍

第三批次 竞赛队伍

备注

A 区

1

5

9

①每块场地均设置四块 测点区, 四支队伍可同 时进行测量。

②竞赛队伍编号由抽签 决定,各队按本表批次 有序进行。

③每支竞赛队伍在完成 一个场地的测量、计算 后,可立即前往下个场 地提前准备。

2

6

10

3

7

11

4

8

12

B 区

13

17

21

14

18

22

15

19

23

16

20

24

八、竞赛规则

(一) 四等水准测量

1、要求

参赛队在规定时间内按四等精度要求独立完成指定路线的水准 测量外业观测和内业计算。

2 、场地安排

四等水准测量比赛场地,由赛项执委会提供硬质比赛场地,水准 路线形式由一个已知点和两个未知点组成的闭合四等水准路线(见图 1),水准路线总长约为× × ×米。

图 1 四等水准路线示意图

3 、参赛队伍自备的设备及器具要求

参赛队伍自备的设备及器具要求(四等水准测量)

序号

设备及器具

规格型号

数量

1

自动安平水准仪

水准仪型号 DS3

1 台

2

配套脚架

/

1 副

3

2m(或 3m)木质双面水准尺

红面分别为 4787、4687

1 对

4

尺垫

/

2 个

5

笔、计算器(不可编程)、记录板

/

自行确定

6

对讲机

/

自行确定

注:参赛仪器设备精度不得高于规定的精度等级,可按需要增加其他用具

4、注意事项:

⑴各参赛队按比赛报名表中的顺序将选手分别编号为 1、2、3 号 (比赛过程中不得变更),按规则要求独立完成指定闭合水准路线的 测量任务。

⑵水准路线的起始点及待定点由赛项执委会事先确定,赛前抽签 确定各参赛队所观测的路线。

⑶每位选手完成一个测段(即两个固定点之间的路线)的观测和 记录计算,具体方案如下:

1 测段(已知点 A1 到 A2 号未知点)由本队 1 号选手独立进行仪

器安置、观测、记录、计算,2 、3 号选手负责水准尺安置;

2 测段(A2 号未知点到 A3 号未知点)由本队 2 号选手独立进行 仪器安置、观测、记录、计算,1 、3 号选手负责水准尺安置;

3 测段(A3 号未知点到 A1 号已知点)由本队 3 号选手独立进行 仪器安置、观测、记录、计算,1 、2 号选手负责水准尺安置;

⑷数据记录必须用赛项执委会盖章的记录手簿(见附件表), 由 负责记录的选手用签字笔当场准确无误地填写到相应栏内,并及时计 算和填写表中其它数据,要求记录规范完整、符合记录规定、计算准 确;观测数据不得改动厘米和毫米,分米、米以上数据不得连环涂改, 如有违反均需扣分;观测数据必须原始真实,严禁弄虚作假,否则取 消参赛资格。

⑸各参赛队由 1 号和 2 号参赛选手分别独立进行四等水准测量成 果计算。计算所用的水准测量成果计算表由赛项执委会提供(见附件 表),计算表的辅助计算栏中必须填入水准线路闭合差。

⑹外业观测和内业计算总的规定用时为 25 分钟,外业观测超 20 分钟将终止比赛,整个水准测量比赛成绩按零分计。(根据最终确定 的竞赛场地对用时进行适当调整)

⑺仪器操作应符合要求,迁站时仪器搬动必须正确,仪器在迁站 过程中不必装箱和带箱,仪器箱关闭放在出发处。

⑻观测采用所有测站连续计时的方法,即观测时间为裁判宣布比 赛开始(选手拿到题目)到选手上缴观测成果、并将仪器装箱放回原 处后结束。除复印原始记录表的时间外比赛需连续进行,比赛一旦计 时开始不得无故终止比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如 有特殊情况,需经裁判员报裁判长(副裁判长) 同意后作特殊处理。

比赛过程中,选手若休息、饮水或上洗手间,一律计算在操作比赛时 间内。如果选手提前结束比赛,应举手向裁判员示意。比赛终止时间 由裁判员记录在案,选手提前结束比赛后不得再进行任何操作和计 算,经裁判同意可提前离开赛场。

⑼观测结束后,仪器装箱收回到出发处,记录表格交给裁判员, 裁判员暂停计时,工作人员带领选手到指定地点等待进行内业计算。 裁判员将原始记录数据交给 1 号、2 号参赛选手,继续计时。1 号和 2 号参赛选手现场分别独立进行水准测量内业计算,高差闭合差分配采 用与路线长度成比例的近似平差原则,计算所用计算器自备,但不得 带程序计算功能。

⑽1 号、2 号选手内业计算完成后交 3 号选手核对,如计算结果 一致并符合技术要求,上缴成果计算表和本队外业观测记录表后可结 束比赛。如不对应查明原因,在规定时间内可重算或重测直到计算结 果一致并符合技术要求。重新观测结束记录数据和计时参照上条规定 执行,重算或重测的时间一律计算在比赛时间内。

(二)全站仪坐标放样

1 、竞赛要求

参赛队在规定时间内按建筑物施工放样精度的要求独立完成指 定点的外业观测。

2 、场地安排

全站仪坐标放样,由赛会提供比赛场地,各参赛队员利用参赛组 委会提供的已知点(T01、T02)坐标,根据裁判所给试题,采用全站 仪进行角度及距离放样,最后进行放样点坐标采集。

图 2 放样示意图意图

3 、参赛队伍自备的设备及器具要求(全站仪坐标放样)

序号

设备及器具

规格型号

数量

1

全站仪

测角精度 2 ″,测距仪器精度等 级:10mm

1 台

2

带基座单棱镜组

/

2 套

3

三脚架(不允许对中杆)

/

3 副

4

地砖(木板)

100*100

自行确定

5

签字笔、记号笔、直尺、记录板、计 算器(不可编程)

/

自行确定

6

对讲机

/

自行确定

注:参赛仪器设备精度不得高于规定的精度等级,可按需要增加其他用具

4 、注意事项:

⑴各参赛队按比赛报名表中的顺序将选手分别编号为 1、2、3 号 (比赛过程中不得变更),按规则要求独立完成指定放样点的测量任 务。

⑵放样已知点及放样条件由赛项执委会事先确定,赛前抽签确定

各参赛队所观测的点位。

⑶在测站点安置全站仪,定向,测量方向检核点的坐标,对定向 方向进行检核;根据试题中的距离及角度,用全站仪盘左进行实地放 样,并在地面上做好标记,然后用全站仪盘右进行实地放样,并在地 面上做好标记,取标记平均值做最终点位标记;测定放样点位坐标。

⑷数据记录必须用赛项执委会盖章的记录手簿(见附件表), 由 负责记录的选手用签字笔当场准确无误地填写到相应栏内,并及时计 算和填写表中其它数据,要求记录规范完整、符合记录规定、计算准 确;观测数据不得改动厘米和毫米,分米、米以上数据不得连环涂改, 如有违反均需扣分;观测数据必须原始真实,严禁弄虚作假,否则取 消参赛资格。

⑸各参赛队最终成果记录表由赛项执委会提供(见附件表),记 录表的内容须填写完整。记录和计算应符合规范要求,角度取位至 1 秒、距离取位至 0.001m。

⑹外业观测和内业计算总的规定用时为 15 分钟,外业内业超 15 分钟将终止比赛,整个放样比赛成绩按零分计。(根据最终确定的竞 赛场地对用时进行适当调整)

⑺仪器操作应符合要求(定向棱镜操作员可以在本职工作完成后 离开棱镜,帮助放样员协同完成任务)。

⑻观测采用所有测站连续计时的方法,即观测时间为裁判宣布比  赛开始(选手拿到题目)到选手上缴观测成果、并将仪器装箱放回原 处后结束。比赛一旦计时开始不得无故终止比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 不得擅自离开赛场,如有特殊情况,需经裁判员报裁判长(副裁判长)

同意后作特殊处理。比赛过程中,选手若休息、饮水或上洗手间,一 律计算在操作比赛时间内。如果选手提前结束比赛,应举手向裁判员 示意。比赛终止时间由裁判员记录在案,选手提前结束比赛后不得再 进行任何操作和计算,经裁判同意可提前离开赛场。

⑼观测者完成后,3 名选手需要收齐所有仪器,脚架,地砖到起 始位置,核对数据后,上交比赛成果。主站选手完成后交另外队员核 对,如核对结果一致并符合技术要求,上缴成果表可结束比赛。如不 对应查明原因,在规定时间内可重算或重测直到计算结果一致并符合 技术要求。重新观测结束记录数据计时参照上条规定执行,重算或重 测的时间一律计算在比赛时间内。

九、安全措施

1 、参赛选手应规范作业,注意测量安全及仪器保护。不允许妨

碍或阻挡其他选手的观测,不允许使用测绳,不允许立尺员离开转点 尺垫,经劝告无效者取消比赛资格。迁站时不允许出现不顾安全的狂 跑现象,必须沿水泥或沥青等路面前进,不允许穿越草地。

2 、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操作技能竞赛除携带比赛必 备的用具(如笔、尺、普通计算器等)外,不得带入任何技术资料和 工具书。选手的所有通讯工具、摄像工具一律不得带入比赛现场。

3 、如果在比赛期间测量仪器发生非人为故障,致使比赛不能继 续进行,需经裁判长(或副裁判长)确认并批准, 比赛可暂停计时, 待测量仪器修复或更换仪器后, 比赛恢复计时或重新开始。

4 、记录和计算表格,不得带离比赛场地,否则成绩无效。

5 、 比赛过程中现场裁判监督仪器使用、观测、记录、计算的规

范性,防止出现人员、仪器安全事故,经提醒恶意不改者,现场裁判 有权取消其比赛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