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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办法,经事业单位及其相关部门考察、调档、审核,现将拟交流人员公示如下: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学历 及学位 |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名称及取得时间 | 首次进入的事业单位、时间及方式 | 原工作单位 | 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 原聘岗位等级时间 | 拟调入单位 | 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 备注 |
崔颖 | 女 | 1983.05 | 浙江传媒学院广播电视新闻专业 国家开放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 | 大学 | 助理编辑 2016.12.25 | 台州市广播电视总台 2005.07 毕业分配 | 宁波市鄞州区融媒体中心 | 助理编辑 专技十二级 | 2017.12 | 宁波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宁波市总工会数字化发展中心、宁波市总工会融媒中心) | 采编制作 专技十二级 |
1.本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9月20日起至9月26日止。受理时间为: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30。
2.对上述拟交流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市纪委市监委驻市人大纪检组反映。联系电话:89182971 ,联系人:徐老师。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宁波市总工会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