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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办法,经事业单位及其相关部门考察、调档、审核,现将拟交流人员公示如下: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学历 及学位 |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名称及取得时间 | 首次进入的事业单位、时间及方式 | 原工作单位 | 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 原聘岗位等级时间 | 拟调入单位 | 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 备注 |
童庆庆 | 男 | 1984.10 | 宁波大学公共管理专业 | 在职研究生 公共管理硕士 | 无 | 海曙区检察保障中心 2009.03公开招聘 | 海曙区纪检监察技术保障中心 | 主任(管理七级职员) | 2018.11 | 宁波市纪检监察信息网络中心(市纪委市监委综合服务保障中心) | 信息技术二科科长 (管理七级职员) | |
涂博文 | 男 | 1994.03 | 厦门大学 计算机技术专业 | 研究生 工学硕士 | 无 | 鄞州区纪检监察技术保障中心 2021.08公平招聘 | 鄞州区纪检监察技术保障中心 | 不担负领导职责的八级职员 | 2021.11 | 宁波市纪检监察信息网络中心(市纪委市监委综合服务保障中心) | 信息技术二科不担负领导职责的八级职员 |
1.本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9月20日起至9月26日止。受理时间为: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30分。
2.对上述拟交流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市纪委市监委组织部反映。联系电话:89185937。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宁波市纪委市监委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