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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宁波市美容师职业技能竞赛技术文件
来源:卡鉴中心来源: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09-29 11:19     阅读次数:

根据《宁波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甬人社发〔2017〕47 号) 相关文件精神,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高技能人才培养、选拔和激励 方面的积极作用,为加快培养和选拔美发美容行业高技能人才,推动我 市美容师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制定本次竞赛的技术文件。

一、竞赛技术文件制定标准

参考美容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高级(三级)内容,合当前社会 对美发美容行业技术发展水平和从业人员的要求。竞命题按美容师国家 职业资格高级(三级)为基础,适当增加部分技师的相关新知识,新技 能。

二、命题原则

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注重基本技能,体现现代技术,结合行业   实际,在命题内容上力求体现“ 以职业活动为向导,以职业技能为核心” 的指导思想,在结构上,针对美容行业领域,按照理论和实操相结合的   方式进行命题组合,考核美容综合能力,并对美容行业技能人才培养起   到示范引导作用。

三、赛程总体安排

本次技能大赛分初赛和决赛,初赛为理论知识竞赛(笔试)决赛为 技能操作两部分,理论竞赛成绩按 30%计入总成绩。

1、竞赛内容:本竞赛项目内容以美容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高级工) 为参考,从美容师高级工理论国家题库中抽取试卷,采用理论笔试的形  式进行。

2、试题类型与题量: 单项选择题(100 分);题量:100 题。

3、考试方式:采用闭卷形式电脑机考。

4、参赛选手在赛前准备好身份证、准考证。

5、竞赛技能项目技术纲要制定的标准

6、操作技能竞赛采用真人模特操作。

7、比赛评分总分为 100 分,分别以实践操作竞赛成绩按 70%、理论 成绩按 30%计入总成绩。

四、竞赛时间和地点

报 名 时 间

2024 年 9 月 10 日---2024 年 10 月 10 日

竞 赛 安排

(初定)

12:00 签到

第一场  13:00—13:30 (A 组、B 组)面部护理 30 分钟。

第二场  14:20—15:20(A 组、B 组)美容理论考核 60 分钟。

第三场  15:30—16:15 (A 组)晚宴妆容 45 分钟。

第四场  15:15—16:00 (B 组)新娘妆容 45 分钟。

闭幕式、16:30—17:00 颁奖典礼、合影留念。

竞 赛 地 点

宁波罗亚帝美容美发技能培训学校(暂定)海曙区新典路 14 号 新典星座大厦 10 楼。

竞 赛 内 容

理论知识

技能

竞 赛 时 间

10 月 28 日

10 月 28 日

竞 赛 形 式

机考

实际操作

竞 赛 用 时

理论 60 分钟

技能 120 分钟

其他 事项

1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企业推荐报名与个人自愿报名相结合,报 名时间截止 10 月 10  日至(名额报满提前截止)。

2 、报名方式:各参赛选手在浙江省职业能力一体化平台进行报 名,各参赛选手应予以关注,如有调整另行公布。

3.联系人:陈伟:13605745498      何琼:13819822203 丁羽琳:13566078085        邮箱 147816006@qq.com

4.联系方式:宁波市海曙区开明街平安大厦 5 楼 B51 室

五、竞赛内容(评分标准与细则)

本次竞赛以《美容师国家职业标准》、(高级/三级、技师/二级)的知 识和技能要求为基础,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领导的具体 指导下,组织专家进行命题。

美容项目

1、实操比赛要求

(1)每位参赛选手必须参加竞赛 2 个竞赛项目。

( 2) 面 部 护理为每位参赛选手必须参加的项目。

( 3) 整 体 形 象造 型 分 下列2 个小项,可自选一项参加 A 新娘妆容   B 晚宴妆容

2、 面 部 护 理 实 操 比 赛 规 程( 占 总 成 绩 30%)

面部护理用指定假人头模操作包括: 准备工作 、清洁 、按 摩 、 敷涂软膜和结束整理 。 具体要求如下:

( 1 ) 面部护理程序科学合理。

( 2)操作时严格遵守操作流程及卫生消毒制度。

( 3)操作手法规范 、 到位动作熟练正确。

( 4) 护 理 方 式 按 考 核 项 目 所 指 定的 面 部 皮 肤 类 型 进 行 操 作。

( 5) 把 所 需 用品 及 工 具 整 齐 摆 放 在 干 净 消 毒 毛 巾 上(放 置 工 具 箱 或 用品 不 整 洁 一 律 扣 分 )。

( 6)准备好收纳箱或一次性垃圾袋黏贴桌边 , 回收垃圾。

(7)比赛中护理技术占 60%,面膜涂技术占 40%。

(8)比赛时间为 30 分钟。

(9)面 部 护 理 配分与评分标准:

序 号

考核 内容

考 核 要 点

配 分

考 核 标 准

扣 分

得 分

1

实际 操作

(1)做好护理前的准备工作。

(2)工艺护理流程运用准确, 效果明显。

(3)能够正确使用新型化妆工 具及护肤用品。

40

(1)未做好护理前的准备 工作,扣 10 分。

(2) 工艺流程运用不准 确,无效果,扣 15 分

(3)不能够正确使用新型 化妆工具及护肤用品,扣

15 分。

2

质量 要求

(1)严格做好皮肤护理操作时 的卫生消毒。。

(2)根据面部皮肤特征,正确 选择护肤品对皮肤进行保养护 理

(3)皮肤按摩手法规范、点穴 到位 。

60

(1)未严格做好皮肤护理 操作时的卫生消毒,扣 10 分。

(2) 未根据面部皮肤特 征,正确选择护肤品对皮 肤进行保养护理,扣 25 分。

(3) 皮肤按摩手法不规

范、点穴不到位,扣 25 分 。

3

时间 定额

考核时间为 30 分钟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面部皮 肤保养程序。

超过每 1 分钟扣 1 分从总 分里扣 , 超过规定时间 10%,停止操作。

合计

100

否定项。提前 10 分钟以上完成护理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将操作完成记零分。

3、 化 妆 项 目 实 操 比 赛 规 程( 占 总 成 绩 70%)

(1)四个化妆项目实操要求( 真 人 模 特 • 服 饰 与 妆 面 协 调)

(2)模特面部不能纹(绣)眉,纹眼线,漂唇;

(3)模特颈部以下粉底,发型和服装可在进入赛场前打好;

(4)模特面部不能粘贴任何辅助化妆的材料,美目贴和假睫毛须在 现场粘贴操作,不允许使用人工种植的假睫毛;

(5)完成后整体造型设计构思创新,典雅大方,突出主题。

(6)比赛中化妆技巧总分的 60%,创意设计占总分的40%,

(7)比赛时间为 45 分钟。

由每位参赛选手独立完成发型和化妆的操作竞赛。

(8)新娘妆容配分与评分标准:

序 号

考核 内容

考 核 要 点

配 分

考 核 标 准

扣 分

得 分

1

实际 操作

(1)做好化妆前的准备工作。

(2)工艺流程运用准确,效果 明显。

(3) 能够正确使用新型化妆工 具及化妆用品。

(4)肤色修饰得体

(5)色彩运用准确

30

(1)未做好化妆前的准备工作, 扣 4 分。

(2)工艺流程运用不准确,无 效果明显,扣 4 分。

(3)不能够正确使用新型化妆 工具及化妆用品,扣 4 分。

(4)肤色修饰不得体,扣 8 分。

(5)色彩运用不准确,10 分。

2

质量 要求

(1)妆型、妆色、发式突出新 娘妆,又不失柔和感。

(2)整体造型选择与身材、妆 色协调。

(3)五官局部描画细腻,色彩 搭配协调,具有立体感。

45

(1)妆型、妆色、发式不突出 新娘妆,又没柔和感,扣 15 分。

(2)整体造型选择与身材、妆 色不协调,扣 15 分。

(3)五官局部描画不细腻,色 彩搭配不协调,未具有立体感, 扣 15 分。

3

整体 效果

(1)发型、服装和妆面协调 整体造型结构完美。

(2)体现出白纱新娘和时代美 感。

25

(1)发型、服装和妆面不协调, 整体造型结构不完美,扣 15 分。 (2)未体现出白纱新娘和时代 美感,扣 10 分。

4

时间 定额

考核时间为:45 分钟。

超过每 1 分钟扣 1 分从总分里 扣,超过规定时间 10%,停止操 作。

合计

100

否定项:①该考生不是自己完成的整个操作过程。②在规定时间内未将操作完成

(9)晚宴妆容配分与评分标准:

序 号

考核 内容

考 核 要 点

配 分

考 核 标 准

扣 分

得 分

1

实际 操作

(1)做好化妆前的准备工作。

(2)工艺流程运用准确,效果 明显。

(3)能够正确使用新型化妆工 具及化妆用品。

(4)肤色修饰得体。

(5)色彩运用准确。

30

(1)未做好化妆前的准备工 作 , 扣 4 分。

(2)工艺流程运用不准确, 无效果明显,扣 4 分。

(3)不能够正确使用新型化 妆工具及化妆用品,扣 4 分。

(4) 肤色修饰不得体,扣 8 分。

(5)色彩运用不准确扣 10 分。

2

质量 要求

(1)妆型、妆色、典雅大方, 突出主题。

(2)整体造型选择与身材、妆 色相协调。

(3)五官局部描画细腻,色彩 搭配协调,具有立体感。

45

(1)妆型、妆色、不典雅大 方,未突出主题,扣 15 分。

(2)整体造型选择与身材、 妆色不协调,扣 15 分。

(3)五官局部描画细腻,色 彩不搭配协调 ,未具有立体 感,扣 15 分。

3

整体 效果

(1)发型、服饰和妆面协调, 整体造型结构完美。

(2)体现出艺术性和时代美

25

(1)发型、服饰和妆面不协 调,整体造型结构不完美,扣 15 分

感。

(2)未体现出艺术性和时代 美感,扣 10 分

4

时间 定额

考核时间为:45 分钟。

超过每 1 分钟扣 1 分从总分里 扣,超过规定时间 10%,停止 操作。

合计

100

否定项:①该考生不是自己完成的整个操作过程。②在规定时间内未将操作完成。

六、比赛成绩计算方法与选手名次排列规则

1、成绩计算:美容项目竞赛项目理论知识与实践满分分别为 100 分。

总成绩以理论知识成绩占 30%,技能操作占 70%,折算计入竞赛总成绩。 技能成绩具体分配比例如下:必选项目和自选项目总成绩 100%,美容皮 肤 护 理 项目必 选 项 占 30%、美容项目自选项占 70%。

2、名次排列规则:竞赛成绩按理论知识成绩占 30%和技能操作成绩 占 70%计综合成绩决定名次,综合成绩相同的以技能操作成绩高低定名 次。按照最终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列名次,评选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优胜奖。

七、技能操作竞赛的有关说明

1、评分方式

(1)参赛选手的总成绩评定由评委现场评分成绩和理论成绩决定。

(2)操作比赛成绩由《技能操作评分记录表》所评定的成绩组成。

2、竞赛技术设备与工具

(1)竞赛组委会现场提供电源插座、照明灯光、电脑机考、桌椅。

(2)选手自带:美容工具、化妆用品、服装和真人模特一名。

3、比赛场规则:

选手通过现场抽签决定竞赛工位,竞赛开始与结束以裁判长指令为 准,竞赛结束选手应立即停止操作,收拾好用品用具离开赛场。

八、竞赛要求

1、选手必须独立完成赛前准备工作,比赛中所需工具、用品自带、

模特 1:1 配备。

2、选手需提供有效身份证原件,于赛前半小时在赛场指定地点接受

身份核实、点名、抽取顺序号。选手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

3、选手进入赛场后,应尽快做好准备工作,将各种用具准确放置,

并核对顺序号。

4、模特需通过赛前检查方可进入赛场,模特服装应与参赛项目相符。

5、大赛过程需严格服从裁判长。裁判发出“开始 ”口令后,选手方

可开始操作,裁判示意比赛结束时,选手应立即停止操作。

6、选手完成后,回到等待区静候,由裁判组对模特现场打分。模特

展演从裁判长示意“开始 ”后执行表演,严禁模特擅自展演。展演完毕, 选手与模特同时离场。

7、选手对成绩有异议的,可向裁判长提出申诉,由裁判长会同裁判

组做出终裁。

九、比赛违禁情况特别说明

1、选手在比赛期间不得使用手机、照相机、录像机等设备;

2、不得携带、使用自带的参考资料和任何存储设备;

3、比赛期间,选手有问题只能向裁判长反映;

4、违反比赛规定,提前进行操作或比赛终止仍继续操作的,监察评 委负责记录,如情节严重的直接取消竞赛资格;其他依据情节从总分中 扣除 1-5 分。

5、竞赛过程中,违反赛场纪律规则的选手,由监察评委负责现场记 录参赛选手违纪情节,如情节严重的直接取消竞赛资格;其他依据情节 从总分中扣除 1-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