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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二、2025年收入预算总表的说明
三、2025年支出预算总表的说明
四、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五、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七、202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八、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九、2025年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本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第三部分 名称解释
一、收入科目
二、支出科目
三、机关运行经费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在法定权限内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编制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拟订相关政策、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领域的统计工作。
(二)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创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和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工作。负责全市技工院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指导。建立健全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和监测分析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完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制度。
(三)负责人才开发有关工作。协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才发展战略、规划和人才工作有关重要政策措施,负责组织落实国家和省、市相关人才计划(工程),指导和协调全市人才选拔、培养、引进等人才项目的组织实施,牵头开展重点领域人才需求预测与发布。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综合管理,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负责全市技能人才队伍综合管理,推进技工院校建设,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人力资源流动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政策。负责人才国际交流合作有关工作,负责海外引才站点建设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人才资源统计制度。
(四)负责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工作。拟订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被征地养老保障基本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落实中央和省社会保险基金调剂制度和统筹政策,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基金运行预测预警分析,拟订应对措施,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拟订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完善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体系建设。
(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企事业单位、机关工勤人员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综合管理事业单位、机关工勤人员人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六)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制定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制定完善工时制度和职工休假制度,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查处违法案件。负责拟订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制度、监察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综合指导和监督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职能转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以创业带动就业,完善收入分配体制机制,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和更体面劳动,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破除人力资源开发体制机制障碍,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主导作用。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统领,加强整体谋划、系统设计和改革落地,提供优质公共服务,提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及局属事业单位预算。具体单位包括局本级、所属宁波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所属宁波市就业管理中心、所属宁波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服务中心、所属宁波市人事考试院、所属宁波技工学校、所属宁波市社会保障卡管理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所属宁波市人力资源发展服务中心预算。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5年收支总预算149789.23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本部门2025年收入预算149789.2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3535.64万元,增长9.93%,主要是:上年部分人才经费划转至其他单位。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6887.23万元,占98.08%;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1020.00万元,占0.68%;事业收入1750.00万元,占1.16%;其他收入50.00万元,占0.03%;上年结转收入82.00万元,占0.05%。
三、2025年支出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5年支出预算149789.2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3535.64万元,增长9.93%,主要是:上年部分人才经费划转至其他单位。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05.00万元、教育支出(类)14260.7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32018.8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649.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2755.41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8180.2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8958.63万元,项目支出122650.35万元。
四、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46969.23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6887.23万元、上年结转82.0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05.00万元、教育支出(类)13090.7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30445.4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632.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2695.27万元。
五、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本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6969.2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132846.41万元增加14122.82万元,增加10.63%,主要原因是上年部分人才经费划转至其他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05.00万元,占0.07%;教育支出(类)13090.71万元,占8.9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30445.49万元,占88.75%;卫生健康支出(类)632.76万元,占0.43%;住房保障支出(类)2695.27万元,占1.8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05.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08.75万元,下降50.88%,主要原因是:上年年中追加高洽会项目经费。
2.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2280.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0万元增加2280.00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功能类科目调整。
3.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技校教育(项)10810.7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717.92万元,增长18.89%,主要原因是:项目功能类科目调整和学生人数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8180.1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14.53万元,增长1.4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综合业务管理(项)1717.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1.77万元,下降1.2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经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673.2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4.64万元,下降2.13%,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466.6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54.47万元,增长13.22%,主要原因是:上年压减经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项)106.7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23万元,增长2.13%,主要原因是:上年压减经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2025.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61.30万元,增长8.65%,主要原因是:业务服务系统维护内容增加。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42123.4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3044.51万元,增长44.86%,主要原因是:上年部分人才经费划转到其他单位。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49616.2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475.43万元,下降4.75%,主要原因是:上年年中追加考务经费及项目功能类科目调整。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64.66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66.8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0.77万元,下降1.14%,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273.3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40.20万元,下降3.06%,主要原因是:上年年中功能类科目调整。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635.8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9.08万元,下降2.91%,主要原因是:上年年中功能类科目调整。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就业创业服务补助(项)70.5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0万元增加70.55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功能类科目调整。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项)502.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90.71万元,下降36.67%,主要原因是:上年年中追加就业补助资金项目。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求职和创业补贴(项)498.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63.00万元,增长48.66%,主要原因是:省属高校领取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人数增加。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22179.0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480.19万元,下降2.12%,主要原因是:上年年中追加市级消费券项目经费和财政支持稳就业促共富项目经费。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47.00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52.4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17万元,下降1.24%,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41.5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1.04万元,增长9.54%,主要原因是:上年年中功能类科目调整。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38.7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41万元,下降2.40%,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681.12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2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14.15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六、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4318.8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599.5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671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202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193.1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10.26%。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预算66.79万元,其中一般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66.79万元,学术交流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025年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89.15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接待各级政府机关有关人员来我部门执行公务等支出。2025年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17.98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本部门经批准购置1辆公务用车。2025年比上年预算数0万元增加17.9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下属事业单位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服务中心报废更新预购置行政执法专用车1辆。
(四)公务用车运行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19.25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保有车辆和派驻车辆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
出。2025年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八、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九、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2025年本部门本级等1家行政单位以及宁波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服务中心、宁波市就业管理中心、宁波市人事考试院、宁波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等4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891.17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2.13万元,下降0.11%,主要是厉行节约,压减经费支出。
2025年本部门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275.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10.3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865.35万元。
截至上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行政执法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事业单位业务用车3辆。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设备68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其中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行政执法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事业单位业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设备1台(套),主要为下属事业单位技工学校预购置重型车实训设备1台。
2025年对本部门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部门预算项目112个,项目支出预算资金121837.82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部门当年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教育收费。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上级补助收入:预算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7.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项收入资金,包括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8.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1.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指所属事业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所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6.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普通教育方面的支出。
9.职业教育(款)技校教育(项):指反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办的技校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技工学校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10.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综合业务管理(项):指反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方面综合性管理事务支出。
1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指反映劳动保障监察事务支出。
1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指反映就业和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方面的支出。
1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项):指反映社会保险业务管理和基金监督方面的支出。
15.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反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和数据分析等方面的支出,如金保工程、社会保障卡建设和运行维护、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化等支出。
16.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指反映用于引进外国专家补助、引智成果推广等方面的支出。
17.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9.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0.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22.就业补助(款)就业创业服务补助(项):指反映财政用于支持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升创业服务能力和向社会力量购买就业创业服务成果的补助支出。
23.就业补助(款)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项):指反映财政用于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等方面的补助支出。
24.就业补助(款)求职和创业补贴(项):指反映财政为支持符合条件的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给予的一次性求职补贴,以及为支持符合条件的群体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给予的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支出。
25.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按规定确定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26.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7.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8.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9.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30.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1.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