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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学校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技师学院是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事业单位,创建于1958年,复建于1978年,是综合性国家重点技工院校、浙江省一流技师学院建设单位。开设有智能制造技术应用、工业互联网与大数据应用、模具设计、汽车维修、环境艺术设计、多轴数控加工、电子商务、焊接加工等40个专业,其中省级品牌专业6个、市级品牌专业4个,已建成工学一体化专业31个。有技师班、高级工班、中级工班三个办学层次,高级工及以上培养层次为100%。学校连续多年作为“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基地”,是宁波高技能人才培养的主阵地,为长三角产业转型升级和区域经济发展培养输送了大批高素质技能人才。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办法,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条件
岗位名称 | 招聘 人数 | 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 备注 |
后勤管理(重点项目管理)岗位 | 1 | 需符合下列资格条件: 1.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要求:本科为土木工程、工程管理或工程审计专业;研究生为工程管理或项目管理专业。 3.年龄要求:38周岁及以下。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年龄为45周岁及以下。 4.其它要求: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5年及以上相关管理工作经历。 |
(二)招聘注意事项
1.对专业条件的要求,根据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本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是否可认定为同一专业,以用人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2.学历学位证书、专技任职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的取得截止时间和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3.应聘人员不得有不诚信报考记录。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11月3日9:00至11月7日16:00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法,报考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点击进入“2025年宁波市事业单位第三批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5年11月10日9:00至11月11日16:00
此期间,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提供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填报信息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复审资格,填报信息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或有不诚信报考记录的,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5年11月12日9:00至11月12日16:00
已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4.缴费确认
时间:2025年11月13日9:00至11月14日16:00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2025年宁波市事业单位第三批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注:完成缴费才算报名成功)。
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科/人(浙价费〔2018〕21号)
报考同一岗位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缴费确认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5.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5年12月3日9:00至12月5日16:00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2025年宁波市事业单位第三批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笔试时间初定为12月6日,具体时间、地点和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并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与入围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之内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布。
2.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将在面试前,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者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及相关荣誉证书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或在资格复审当天的规定时限内无法提供要求的材料,视作资格复审不通过。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作自动放弃。因资格审查未通过或自动放弃而产生的空缺的面试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参加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并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名额不替补。
4.成绩确定
“笔试+面试”成绩按4:6计分,即:总分为100分,笔试占总成绩40%,面试占总成绩60%。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时,增加考试环节。
考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察人员名单。
(三)体检与考察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公示有异议且经核查情况属实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用人单位结合实际研究是否递补。决定递补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经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榭嘉路800号,宁波技师学院办公室。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74-88168005、13732116260。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9298063。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