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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来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 发布时间:2025-02-21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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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经中共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同意,宁波市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宁波市种子管理站、宁波市林特科技推广中心)是宁波市农业农村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主要职责是:协助制订种植业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协助指导种植业结构布局调整和主要农产品、林特产品生产,组织实施重大农业生产技术攻关和推广;承担种植业新技术、新品种、新产品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应用;承担种植业行业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许可和质量管理、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土肥农水技术指导等工作。

    宁波市海洋与渔业研究院(宁波市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宁波市渔业检验监测与疫病防控中心) 是宁波市农业农村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主要职责是:制订实施市水产技术推广计划;承担渔业公益性技术研究;引进推广渔业重大关键技术,开展人员培训和技能鉴定;承担水产原良种体系建设指导及引育测试推广;承担三产融合、渔业资源养护、养殖面源污染防控、水产品质量安全、渔业生态环境、投入品检测评价、无公害水产品认定和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治等,协助开展水产养殖生产事故(纠纷)调处、苗种产地检疫、渔业领域技术规范和标准体系建设;承担海洋渔业科研基地管理及科普技术交流。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单位

    招聘岗位

    人数

    岗位职责

    招聘专业及学历(学位)要求

    招聘

    范围

    其他资格

    条件

    宁波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植保技术推广(专技)

    1

    承担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与防治技术指导。需田间野外工作。

    本科阶段:植物保护、植物检疫、农学等相关专业,且研究生阶段:植物病理学、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农药学、生态学、微生物学、植物检疫与生物入侵等相关专业。

    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全国

    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宁波市海洋与渔业研究院

    水产

    养殖(专技)

    1

    承担水产育种研究、水产养殖技术研发等工作。

    本科阶段:水产养殖学、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且研究生阶段:水产养殖、海洋生物技术,遗传学、生物信息学相关。

    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全国

    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环境

    科学(专技)

    1

    承担水产养殖技术研究、渔业资源调查、渔业环境监测等工作。

    本科阶段:水产养殖、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海洋生物资源与环境、环境科学、生物技术,且硕士研究生阶段:水产养殖、渔业资源、渔业环境保护与治理、环境科学、生物统计学,研究方向为水产养殖技术研究、渔业资源调查、环境监测相关。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全国

    1.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历届生(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年龄35周岁以下。

    注: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毕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者,可凭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但须在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25年普通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国(境)外留学人员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2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毕业),或2022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毕业并在2024年12月底前取得学位证书和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2025年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时间:2025年2月25日9:00至3月3日16:00

    报考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点击进入“宁波市部分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单位一个职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5年3月4日9:00至3月5日16:00

    此期间,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提供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初审期间系统不对考生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5年3月6日9:00至3月6日16:00

    已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4、缴费确认

    时间:2025年3月7日9:00至3月10日16:00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市部分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注:完成缴费才算报名成功)。

    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科/人(浙价费〔2018〕21号)

    植保技术推广、水产养殖岗位为紧缺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时,按实际应聘人数进入面谈程序。报考环境科学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缴费确认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5、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5年3月27日9:00至 3月29日9:30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市部分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与成绩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视情况采取单独“面试(面谈)”或“笔试+面试”的形式进行。植保技术推广、水产养殖岗位采取直接面谈的方式进行。环境科学岗位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20:1的,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人数之比达到20:1的,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和面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进行。

    1.直接面试(面谈)

    (1)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将在面试(面谈)前,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资格复审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宁波市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养老保险历年参保证明和劳动(聘用)合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如有专业技术资格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生需提供学生证或学籍证明材料)、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作自动放弃。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面谈)通知书》,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面谈)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谈)。

    (2)面试(面谈)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与招聘岗位相关的综合知识以及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植保技术推广、水产养殖岗位采取直接面谈的方式进行,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教育背景、专业素养、学术水平、科研成果等情况,由考官进行综合评定并进行排名。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谈)的,视作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不递补。

    2.笔试+面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初定为3月29日,具体时间、地点和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农业农村局网站(http://nyncj.ningbo.gov.cn/)上公布。

    (2)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将在面试前,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资格复审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宁波市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养老保险历年参保证明和劳动(聘用)合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如有专业技术资格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生需提供学生证或学籍证明材料)、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作自动放弃。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因资格审查未通过或自动放弃而产生的空缺的面试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参加资格复审。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与招聘岗位相关的综合知识以及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不递补。

    3.成绩

    (1)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未超过20:1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每个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成绩相同的增加面试题目。

    (2)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超过20:1的岗位,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面试题目。

    考试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察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农业农村局网站(http://nyncj.ningbo.gov.cn/)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体检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面谈)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综合评定结果)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宁波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

    宁波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联系电话:0574-89385848;

    宁波市海洋与渔业研究院,联系电话:0574-87466892。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9186651、89186285。

    附件:宁波市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