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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科技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来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 发布时间:2025-02-21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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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市科技局直属单位宁波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是基于政府立场的公益性、非营利性、区域性社会化科技服务机构,为正处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宁波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和过程管理、技术转移、成果转化、科技金融服务、科技创新资源综合管理、企业科技创新创业服务等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

    岗位类别

    人数

    岗位职责

    招聘专业及学历(学位)要求

    招聘范围

    其他资格

    条件

    科技管理岗位

    专技

    1

    项目受理咨询、形式审查、过程管理、平台运营管理等工作。

    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纺织科学与工程;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全国

    1.2025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

    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岗位

    专技

    1

    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基地(载体)及项目管理、外国专家项目管理、党务管理等工作。

    英语语言文学、英语笔译、英语口译、国际关系;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全国

    1.已取得学历学位的历届生;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

    3.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50分及以上,或英语专业八级合格及以上,或雅思6.5分及以上,或新托福95分及以上;

    4.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技术转移岗位

    专技

    1

    技术市场管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等工作。

    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纺织科学与工程;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全国

    1.已取得学历学位的历届生;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

    注:学历(学位)证书的取得时间和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以所学课程名称为准。

    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应提供学校推荐表,并须在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到时未取得的不予录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归国(境)人员可等同于2025年普通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并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到时未取得的不予录用),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不予录用。

    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2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毕业),或同期(2022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毕业并可在2024年12月底前取得学位证书和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2025年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时间:2025年2月25日9:00至3月3日16:00

    报考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点击进入“宁波市部分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单位一个职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5年3月4日9:00至3月5日16:00

    此期间,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提供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初审期间系统不对考生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5年3月6日9:00至3月6日16:00

    已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4、缴费确认

    时间:2025年3月7日9:00至3月10日16:00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市部分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注:完成缴费才算报名成功)。

    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科/人(浙价费〔2018〕21号)

    报考同一岗位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缴费确认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5、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5年3月27日9:00至 3月29日9:30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市部分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视情况采取“笔试+面试”或单独“面试”形式进行。各岗位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20:1,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人数之比达到20:1的,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和面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进行。

    考试的时间、地点和具体事项详见准考证或公告。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知应会知识,笔试总分100分。笔试初定3月29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届时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若出现总分相同情况则并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后在宁波市科学技术局网站(网址:http://kjj.ningbo.gov.cn/)上公布。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简历和身份证、养老保险历年参保证明或劳动(聘用)合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者才能参加面试。

    证件(证明)不全或提供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如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情况,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递补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者,现场发放《面试通知》。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面试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4.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每个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科目。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察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科学技术局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参加体检人员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市科学技术局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经核查情况属实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87910882

    联系人:张老师

    (9:00-11:30,13:30-17:00)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9186810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