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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住建局同意,市住建局局属事业单位宁波市城市更新中心(宁波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中心)、宁波市城乡建设发展研究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8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城市更新中心(宁波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中心)是宁波市住建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主要承担城市更新、海绵城市建设、绿道建设、城中村改造、完整社区(未来社区)建设、村镇建设、名城名镇名村保护中长期发展规划、政策课题研究和重点片区策划方案编制的技术支撑工作,以及相关领域管理体制机制研究实施和项目统筹指导等行政辅助工作。承担城市体检统筹指导及市级城市综合体检、重点片区城市体检实施等行政辅助工作。承担宁波历史文化名城、市区内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编制等技术支撑工作,以及全市保护规划(含历史建筑保护图则)编制实施管理的统筹指导等行政辅助工作。
宁波市城乡建设发展研究中心是宁波市住建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主要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及城市管理重大政策、改革发展战略、课题研究,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修订,以及重点行业领域专项发展规划、专项规划编制修订等指导的技术支撑工作;协助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及城市管理的投资促进、经济运行、重点行业检测分析、统计指导等行政辅助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岗位 类别 | 人数 | 招聘专业及学历(学位)要求 | 招聘 范围 | 其他资格条件 |
宁波市城市更新中心(宁波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中心) |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1 | 专技 | 1 | 历史地理学、城乡规划学、城乡规划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全国 | 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35周岁以下,男性。 |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2 | 专技 | 1 | 历史地理学、城乡规划学、城乡规划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全国 | 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35周岁以下,女性。 | |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3 | 专技 | 1 | 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城乡规划学、城乡规划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全国 | 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35周岁以下,男性。 | |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4 | 专技 | 1 | 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城乡规划学、城乡规划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全国 | 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35周岁以下,女性。 | |
城市更新1 | 专技 | 1 | 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工程、信息技术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全国 | 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35周岁以下,男性。 | |
城市更新2 | 专技 | 1 | 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工程、信息技术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全国 | 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35周岁以下,女性。 | |
宁波市城乡建设发展研究中心 | 城乡发展研究1 | 专技 | 1 | 区域经济学、产业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全国 | 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35周岁以下,男性。 |
城乡发展研究2 | 专技 | 1 | 区域经济学、产业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全国 | 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35周岁以下,女性。 |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注:①35周岁及以下计算时间为1989年2月2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时间的要求以此类推。
②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应提供学校推荐表,并须在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到时未取得的不予录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归国(境)人员可等同于2025年普通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并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到时未取得的不予录用),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不予录用。
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2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毕业),或同期(2022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毕业并可在2024年12月底前取得学位证书和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2025年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1)网上报名
时间:2025年2月25日9:00至3月3日16:00
报考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点击进入“宁波市部分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单位一个职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现场报名:本次招聘纳入“奔甬而来”2025年全国巡回招聘宣讲活动同济大学专场,报考者可在活动当天赴同济大学(四平路校区)进行现场报名,时间预计三月上旬,具体时间和展位详见“奔甬而来”同济大学专场招聘会通知。2、资格初审
时间:2025年3月4日9:00至3月5日16:00
此期间,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提供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初审期间系统不对考生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5年3月6日9:00至3月6日16:00
已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4、缴费确认
时间:2025年3月7日9:00至3月10日16:00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市部分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注:完成缴费才算报名成功)。
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科/人(浙价费〔2018〕21号)
报考同一岗位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缴费确认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5、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5年3月27日9:00至 3月29日9:30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市部分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与资格复审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为笔试+面试,笔试和面试命题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笔试内容为考核综合运用能力。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笔试时间初定2025年3月29日,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住建局网站(http://zjw.ningbo.gov.cn/)上公布,同时通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凭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和中外文课程成绩单)、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证件(证明)原件不全或提供的证件(证明)原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未通过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缺面试入围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当场领取《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4.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排序。最终考试成绩和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住建局网站(http://zjw.ningbo.gov.cn/)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体检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市住建局报经市人社局核准后,同时在市人社局网及市住建局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宁波市城市更新中心(宁波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中心)岗位0574-89180675;宁波市城乡建设发展研究中心岗位0574-89180675。(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9187220。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