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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宁波市市属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来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 发布时间:2025-02-21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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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宁波市市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本次集中公开招聘共推出102个岗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32名。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及其他要求详见各招聘单位公告。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报名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9年2月21日以后出生,有关年龄条件的计算均以此类推),具体年龄要求以各招聘岗位的年龄条件为准。其他有关资格条件或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21日。

    三、报名

    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5年2月25日9:00至3月3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3月4日9:00至3月5日16:00。

    查询并再次报名时间:2025年3月6日9:00至3月6日16:00。

    缴费确认时间:2025年3月7日9:00至3月10日16:00。

    网址:https://bmxt.nbhr.org.cn/(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报考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点击进入“宁波市部分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单位一个岗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资格审查工作由各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并解释,名称相近的专业认定以所学课程内容为准,专业学位研究生可报考对应学术型学位专业条件的岗位。

    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后,由各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四、考试

    具体考试方式详见各招聘单位公告,集中笔试时间初定2025年3月29日上午9:00。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各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另行通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六、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ingbo.gov.cn/)和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内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

    (一)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考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解答,并接受监督投诉。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