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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24年5月17日)规定的程序,市精神病院(市民康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已进入择优聘用程序。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在合格人员中,经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下列1名拟聘用人员,现公示如下:
招聘 单位 | 拟聘岗位 |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专业 | 学历 学位 | 备注 |
市精神病院 (市民康医院) | 临床医学2 | 钱康静 | 男 | 1987.12 | 中西医结合临床专业 | 大学医学学士 | 2013年11月-2025年1月分别在在温州市平阳县中医院和鄞州区钱湖医院担任中西医结合医师;2015年11月取得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资格,2020年09月获得中西医结合内科学专业中级资格。 |
1.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算起。
2.对上述拟聘用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宁波市民政局组织人事处或机关纪委反映。
组织人事处联系电话:0574-89184252,联系人:高老师
机关纪委联系电话:0574-89189354,联系人:赵老师
3.反映情况应客观真实,内容具体。
宁波市民政局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