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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公示
  • 来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 发布时间:2025-02-28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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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办法,经事业单位及其相关部门考察、调档、审核,现将拟交流人员公示如下: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毕业院校及专业

    学历

    及学位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名称及取得时间

    首次进入的事业单位、时间及方式

    原工作单位

    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原聘岗位等级时间

    拟调入单位

    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备注

    史瑜

    1981年10月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土木工程专业

    大学

    经济师

    2014年11月

    象山县县级机关幼儿园2000年8月毕业分配

    象山县建筑业管理中心

    专技九级

    2021.08

    宁波市建筑市场管理服务总站

    专技九级


    1.本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3月3日起至3月7日止。受理时间为: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30时。

    2.对上述拟交流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市纪委市监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反映。联系电话:0574-89187247,联系人:邵老师。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