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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公示
  • 来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 发布时间:2025-03-14 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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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办法,经事业单位及其相关部门考察、调档、审核,现将拟交流人员公示如下: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毕业院校及专业

    学历

    及学位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名称及取得时间

    首次进入的事业单位、时间及方式

    原工作单位

    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原聘岗位等级时间

    拟调入单位

    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备注

    吴吟

    1975.02

    澳门科技大学,传播学

    博士研究生

    讲师,2003.10

    浙江传媒学院,2003年2月,招聘

    浙江传媒学院

    七级职员

    2007年7月

    宁波财经学院

    专技十级

    1.本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3月17日起至3月21日止。受理时间为:上午9时至11时,下午2时至5时。

    2.对上述拟交流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宁波财经学院人事处反映。联系电话:0574-88052286 ,联系人:潘老师。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宁波财经学院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