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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办法,经事业单位及其相关部门考察、调档、审核,现将拟交流人员公示如下: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学历 及学位 |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名称及取得时间 | 首次进入的事业单位、时间及方式 | 原工作单位 | 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 原聘岗位等级时间 | 拟调入单位 | 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 备注 |
周海珍 | 女 | 1973.08 | 北京国际商务学院行政管理专业 | 大学 | 无 | 宁波市林场,1993.07,合同制招工 | 宁波市林业发展中心 | 八级职员 | 2014.03 | 宁波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 不担负领导职责的八级职员 |
1.本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3月20日起至3月26日止。受理时间为:上午9时至11时,下午2时至5时。
2.对上述拟交流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市农业农村局组人处反映。联系电话:89186651 ,联系人:白老师。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