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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公示
  • 来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 发布时间:2025-03-31 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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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办法,经事业单位及其相关部门考察、调档、审核,现将拟交流人员公示如下:

    姓  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毕业院校及专业

    学历

    及学位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名称及取得时间

    首次进入的事业单位、时间及方式

    原工作单位

    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原聘岗位

    等级时间

    拟调入单位

    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备注

    张俊 

    1991.01

    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理论专业

    研究生

    法学硕士

    2015.06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

    信息督办科(政务公开科)科长

    2023.07

    宁波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

    高层次人才联络部部长

    1.本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3月31日起至4月8日止。受理时间为: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5:30。

    2.对上述拟交流人员如有异议,请向组织人事处反映。联系电话:89182855,联系人:周老师。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中共宁波市委组织部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