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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公示
  • 来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 发布时间:2025-03-06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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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办法,经事业单位及其相关部门考察、调档、审核,现将拟交流人员公示如下: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毕业院校及专业

    学历

    及学位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名称及取得时间

    首次进入的事业单位、时间及方式

    原工作单位

    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原聘岗位等级时间

    拟调入单位

    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备注

    余嘉

    1998.06

    伦敦国王学院数字经济专业

    研究生

    硕士

    /

    宁波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服务业发展中心

    2023.07

    公开招聘

    宁波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服务业发展中心

    管理九级

    2024.07

    宁波市数据服务中心

    管理九级

    1.本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3月7日起至3月13日止。受理时间为: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

    2.对上述拟交流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市数据局反映。联系电话:0574-89184091,联系人:朱老师。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宁波市数据局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