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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就业促进司、财政部社会保障司: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25〕1号)的要求,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宁波市财政局对2024年度就业补助资金开展了绩效评价,现就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4年宁波市共收到中央财政下达的就业补助资金3578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下达就业补助资金35448万元,省级财政下达中央就业补助资金335万元。
2024年全市就业补助资金绩效总体目标:一是资金按规定时间内拨付下达,预算执行进度较好,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高。二是有力保障就业目标任务完成,重点群体稳定,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逐步提升。三是就业政策满意度较高。具体共设置数量指标3个、质量指标2个、时效指标1个、成本指标3个、经济效益指标4个、社会效益指标2个,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个。绩效指标的年度目标值在中央就业补助资金分配下达时同步分解下达至各区(县、市)。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2024年宁波市就业补助资金总投入114216.74万元,其中当年度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35783万元,地方财政就业补助资金73720.1万元,其他资金为上年度中央示范项目就业补助资金结余4713.64万元。
2024年宁波市就业补助资金总支出96160.55万元,预算执行率84.19%,其中当年度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支出35773.6万元,预算执行率 99.97%,地方财政就业补助资金支出55677.23万元,预算执行率75.53%。其他资金为上年度中央示范项目就业补助资金结余支出4709.72万元,预算执行率99.92%。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资金分配情况。中央财政下达的就业补助资金按因素法分配,充分考虑各地年末常住人口数、重点群体帮扶人数、城镇新增就业人数、重点群体帮扶率、地方财政投入力度、资金结余消化力度、预算执行情况和重点就业工作完成情况、财政困难程度等因素,并落实激励约束机制。
2.资金支出情况。资金严格按照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无擅自扩大支出范围,以及挤占、挪用、截留和滞留的现象。中央就业补助资金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支付,资金直达补贴对象。对预算执行按月按季统计执行进度及支出情况,确保年度目标如期完成。
3.监督管理情况。通过常态化疑点数据核查,就业创业资金管理问题的专项整治以及落实各类审计检查等手段,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4年全市就业补助资金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好。资金按规定用于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等就业创业政策,为全年就业目标任务的完成发挥了积极作用。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等各项效益指标均超额完成。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享受职业培训补贴人数11.3万人次,完成目标的113%;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数9.79万人,完成目标的106.41%;享受就业见习补贴人数2528人,完成目标的126.4%。
2.质量指标: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享受一次性求职补贴人数 4060人,完成目标的162.4%;就业困难人员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人数1187人,完成目标的107.9%。
3.时效指标:资金在规定时间内下达率100%。第一批中央资金于2023年12月13日下达,第二批中央资金于2024年5月21日下达。
4.成本指标:职业培训补贴标准小于等于1500元;社会保险补贴人均标准中,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标准200—450元,不超过其社会保险费实际缴费金额的三分之二;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均标准按最低工资标准确定。
5.经济效益指标:城镇新增就业人数26.82万人,完成目标134.1%;城镇调查失业率4.5%;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15.35万人,完成目标139.5%;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2.12万人,完成目标的106%。
6.社会效益指标:零就业家庭帮扶率100%,因就业问题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数量0起。
7.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就业政策满意度99%。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预算执行方面。2024年全市就业补助资金预算执行率84.19%,其中地方财政就业补助资金预算执行率75.53%。主要原因是个别地区统筹安排预算投入欠合理,地方财政就业补助资金年中未进行滚动调整。
2.指标值完成方面。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享受一次性求职补贴人数超目标值,主要由于24年补贴对象类型增加零就业家庭人员,同时加大了政策宣传力度。
下步将重点提升预算编制和绩效目标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统筹用好各级财政就业补助资金,提升预算编制管理水平。严格将上级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预计数编入年度预算,与结转结余资金和当年度本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科学预测政策实施、调整后的绩效结果,更加合理设置年度绩效目标值。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按照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此次绩效自评的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以进一步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并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完成信息公开。
附件:2024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波市财政局
2025年3月30日
附件
2024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区域(项目) 绩效目标自评表 | ||||||||||
( 2024年度) | ||||||||||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就业补助资金 | |||||||||
中央主管部门 | 财政部 | |||||||||
地方主管部门 | 宁波市财政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资金投入情况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B/A*100%) | |||||||
年度资金总额: | 114216.74 | 96160.55 | 84.19% |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35783.00 | 35773.60 | 99.97% | |||||||
地方财政资金 | 73720.1 | 55677.23 | 75.53% | |||||||
其他资金 | 4713.64 | 4709.72 | 99.92% | |||||||
资金管理情况 | 情况说明 | 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 ||||||||
分配科学性 | 按因素法分配,通过绩效评价结果和财政困难程度调节,并体现激励约束机制。 | / | ||||||||
下达及时性 | 在转移支付资金规定时限内完成下达。 | / | ||||||||
拨付合规性 | 按中央直达资金要求以及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支付。 | / | ||||||||
使用规范性 | 按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 | / | ||||||||
执行准确性 | 严格按照预算安排执行,补贴发放及时准确。 | / | ||||||||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 年度绩效目标基本完成。 | / | ||||||||
支出责任履行情况 | 各级经办机构按支出责任履行职责。 | /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就业补助资金按规定时间内拨付下达,预算执行进度良好。 | 2024年全市就业补助资金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好。资金按规定用于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等补贴政策。完成年度就业目标任务,就业政策满意度较高。 | |||||||||
绩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 数量指标 | 享受职业培训补贴人次数 | ≥10万人次 | 11.3万人次 | ||||||
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数 | ≥9.2万人 | 9.79万人 | ||||||||
享受就业见习补贴人数 | ≥2000人 | 2528人 | ||||||||
质量指标 | 享受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人数 | ≥2500人 | 4060人 | |||||||
就业困难人员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人数 | ≥1100人 | 1187人 | ||||||||
时效指标 | 资金在规定时间内下达率 | ≥98% | 100% | |||||||
成本指标 | 职业培训补贴人均标准 | ≤1500元 | ≤1500元 | |||||||
社会保险补贴人均标准 | 原则上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不超过其社会保险费实际缴费金额的三分之二 |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不超过其社会保险费实际缴费金额的三分之二 | ||||||||
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均标准 | 原则上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标准按最低工资标准确定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 ≥20万人 | 26.82万人 | ||||||
城镇调查失业率 | ≤5% | 4.50% | ||||||||
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 | ≥11万人 | 15.35万人 | ||||||||
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 | ≥2万人 | 2.12万人 | ||||||||
社会效益 | 零就业家庭帮扶率 | ≥98% | 100% | |||||||
因就业问题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数量 | 0起 | 0起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 就业政策满意度 | ≥90% | 99% | ||||||
说明 | 无 |